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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即將出臺,先睹為快!

來源: 時間:2020-05-08 09:38:19 瀏覽次數(shù):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行業(yè)標準
《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根據(jù)《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2019年工程建設規(guī)范和標準編制及相關工作計劃的通知》(建標函〔2019〕8號),我部組織沈陽建筑大學等單位起草了行業(yè)標準《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見附件)?,F(xiàn)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電子郵箱:19194472@qq.com。
2、通信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qū)渾南中路25號(沈陽建筑大學信息學院);郵編:110168。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31日。
附件:《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
2020年4月26日


目  次

1總則1
2術語、代號2
2.1 術語2/2.2代號5
3配電系統(tǒng)7
3.1一般規(guī)定7/3.2 接零保護7/3.3 剩余電流保護11/3.4 防雷保護12/3.5 接地要求14
4配電裝置16
4.1 配電裝置的設置16/4.2 配電裝置的電器選擇18/4.3 配電裝置的使用20
5 配電室及自備電源22
5.1 配電室22/5.2 230/400V自備發(fā)電機組24
6 配電線路25
6.1 架空線路25/6.2 電纜線路29/6.3 室內配線30
7 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33
7.1 一般規(guī)定33/7.2 起重機械34/7.3 樁工機械35/7.4 夯土機械36/7.5 焊接機械36/7.6 手持式電動工具37/7.7 其他電動建筑機械38
8外電線路及電氣設備防護39
8.1 外電線路防護39/8.2 電氣設備防護40
9 照明41
9.1 一般規(guī)定41/9.2 照明供電41/9.3 照明裝置43
10 臨時用電工程管理45
10.1 臨時用電工程組織設計45/10.2 電工及用電人員46/10.3 臨時用電工程的檢查47/10.4 安全技術檔案47
條文說明69


1總則


1.0.1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和法規(guī),保障施工現(xiàn)場用電安全,防止觸電和火災事故發(fā)生,促進建設事業(yè)發(fā)展,制定本規(guī)范。

1.0.2 本規(guī)范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工程中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tǒng)的設計、安裝、使用、維修和拆除。

1.0.3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工程,除應執(zhí)行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規(guī)范和標準強制性條文的規(guī)定。


2術語、代號

2.1 術語

2.1.1 低壓  low voltage

交流、工頻額定電壓1kV及以下的電壓。

2.1.2 高壓  high voltage

交流、工頻額定電壓1kV以上的電壓。

2.1.3 外電線路  external line

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工程配電線路以外的電力線路。

2.1.4 有靜電的施工現(xiàn)場  construction site with electrostatic field

存在因摩擦、擠壓、感應和接地不良等而產生的對人體和環(huán)境有害靜電的施工現(xiàn)場。

2.1.5 強電磁波源  source of powerful electromagnetic wave

輻射波能夠在施工現(xiàn)場機械設備上感應產生有害對地電壓的電磁輻射體。

2.1.6 接地  ground connection

設備的一部分為形成導電通路與大地的連接。

2.1.7 工作接地  working ground connection

為了電路或設備達到運行要求的接地,如三相電力變壓器低壓側中性點和三相電力發(fā)電機中性點的接地。

2.1.8 重復接地  iterative ground connection

設備接地線上一處或多處通過接地裝置與大地再次連接的接地。

2.1.9 接地體  earth electrode

埋于地中與大地有電接觸的金屬導體。

2.1.10 人工接地體  manual earth electrode

人工埋入大地中的接地體。

2.1.11 自然接地體  natural earth electrode

地中可兼作接地體用的各種金屬構件,如鋼筋混凝土基礎的鋼筋結構體、金屬井管、金屬管道(非燃氣)等。

2.1.12 接地導體(接地線) earth conductor

連接設備金屬結構和接地體的金屬導體(包括連接螺栓)。

2.1.13 接地裝置  earth-termination system

接地體和接地導體(接地線)的總和。

2.1.14 接地電阻  earth resistance

接地裝置的對地電阻。它是接地導體(接地線)電阻、接地體電阻、接地體與土壤之間的接觸電阻和土壤中的散流電阻之和,其數(shù)值等于接地裝置對地電壓與通過接地體流入地中電流的比值。

2.1.15沖擊接地電阻  shock earth resistance

按通過接地裝置流入地中沖擊電流(模擬雷電流)求得的接地電阻。

2.1.16帶電部分  electric connect

導體與導體之間直接提供電氣通路的連接(接觸電阻近似于零)。

2.1.17帶電部分  live part

正常使用時要被通電的導體或可導電部分,包括中性導體(N),不包括保護導體(PE),按慣例也不包括中性導體與保護導體合一的導體(PEN)。

2.1.18外露可導電部分  exposed conductive part

電氣設備上能觸及的可導電部分,它在正常狀況下不帶電,但在基本絕緣損壞時會帶電。

2.1.19電擊(觸電) electric shock

電流通過人體或動物軀體而引起的生理效應。

2.1.20直接接觸  direct contact

人或動物與帶電部分的電接觸。

2.1.21間接接觸  indirect contact

人或動物與故障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的電接觸。

2.1.22配電箱  distribution box

一種專門用作分配電力的配電裝置,包括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如無特指,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合稱配電箱。

2.1.23開關箱  switch box

末級配電裝置的通稱,亦可兼作用電設備的控制裝置。

2.1.24隔離變壓器  isolation transformer

指輸入繞組與輸出繞組在電氣上彼此隔離的變壓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時觸及帶電體(或因絕緣損壞而可能帶電的金屬部件)和大地所帶來的電擊危險。

2.1.25安全隔離變壓器  safety isolation transformer

為安全特低電壓電路提供電源的隔離變壓器。

它的輸入繞組與輸出繞組在電氣上至少由相當于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絕緣隔離開來。

它是專門為配電電路、工具或其他設備提供安全特低電壓而設計的。

2.1.26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  residual current device

在正常運行條件下能接通、承載和分斷電流,并且當剩余電流達到規(guī)定值時能使觸頭斷開的機械開關電器或組合電器。

2.1.27剩余電流  residual current  I△

流過剩余電流保護電器主回路的電流瞬時值的矢量和(用有效值表示)。

2.2代號

2.2.1  H——照明器;

2.2.2  L1、L2、L3——三相電路的三相相線;

2.2.3  M——電動機;

2.2.4  N——中性點,中性導體;

2.2.5  PE——保護導體;

2.2.6  PEN——兼有保護導體和中性導體功能的導體,簡稱PEN導體;

2.2.7  RCD——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

2.2.8  T——變壓器;

2.2.9  TN——電力系統(tǒng)有一點直接接地,電氣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通過保護線與該接地點相連接;

2.2.10  TN-C——整個系統(tǒng)的N、PE線是合一的;

2.2.11  TN-C-S——系統(tǒng)中有一部分線路的N、PE線是合一的;

2.2.12  TN-S——整個系統(tǒng)的N、PE線是分開的;

2.2.13  TT——電力系統(tǒng)有一點直接接地,電氣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通過保護線接至與電力系統(tǒng)接地點無關的接地極。


3配電系統(tǒng)


3.1一般規(guī)定

3.1.1建設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工程專用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tǒng),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采用三級配電系統(tǒng);

    2 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

3 采用二級剩余電流保護系統(tǒng)。

3.1.2配電系統(tǒng)應設置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三級配電裝置,實行三級配電。

3.1.3配電系統(tǒng)宜使三相負荷平衡。220V或380V單相用電設備宜接入220/380V三相四線系統(tǒng);單相照明線路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線制單相供電。

3.2 接零保護

3.2.1在施工現(xiàn)場專用變壓器的供電的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保護零線連接。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總配電箱)電源側零線或總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圖3.2.1)。

圖3.2.1  專用變壓器供電時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示意

1-工作接地;2-PE線重復接地;3-電氣設備金屬外殼(正常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L1、L2、L3-相線;N-工作零線;PE-保護零線;DK-總電源隔離開關;RCD-總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兼有短路、過載、剩余電流保護功能的剩余電流斷路器);T-變壓器


3.2.2當施工現(xiàn)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tǒng)時,電氣設備的接地、接零保護應與原系統(tǒng)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

采用TN系統(tǒng)做保護接零時,工作零線(N線)必須通過總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保護零線(PE線)必須由電源進線零線重復接地處或總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形成TN-C-S接零保護系統(tǒng)(圖3.2.2)。

圖3.2.2 三相四線供電時TN-C-S接零保護系統(tǒng)

1-NPE線重復接地;2-PE線重復接地;L1、L2、L3-相線;N-工作零線;PE-保護零線;DK-總電源隔離開關;RCD-總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兼有短路、過載、剩余電流保護功能的剩余電流斷路器)


3.2.3 在TN系統(tǒng)中,下列電氣設備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應做保護接零:

1 電機、變壓器、電器、照明器具、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

2 電氣設備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3 配電柜與控制柜的金屬框架;

4 配電裝置的金屬箱體、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

5 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線的鋼索、起重機的底座和軌道、滑升模板金屬操作平臺等;

6 安裝在電力線路桿(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及支架。

3.2.4 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濕或條件特別惡劣施工現(xiàn)場的電氣設備必須采用保護接零。

3.2.5 在TN接零保護系統(tǒng)中,通過總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之間不得再做電氣連接。

3.2.6 在TN接零保護系統(tǒng)中,PE零線應單獨敷設。重復接地線必須與PE線相連接,嚴禁與N線相連接。

3.2.7使用一次側由50V以上電壓的接零保護系統(tǒng)供電,二次側為50V及以下電壓的安全隔離變壓器時,二次側不得接地,并應將二次線路用絕緣管保護或采用橡皮護套軟線。

當采用普通隔離變壓器時,其二次側一端應接地,且變壓器正常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應與一次回路保護零線相連接。

以上變壓器尚應采取防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

3.2.8 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用電電力系統(tǒng)嚴禁利用大地做相線或零線。

3.2.9 PE線所用材質與相線、工作零線(N線)相同時,其最小截面應符合表3.2.9的規(guī)定。

表3.2.9   PE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的關系

相線芯線截面 S(mm2)

PE 線最小截面 (mm2)

S ≤ 16

S

16<S ≤ 35

16

S>35

S/2

3.2.10保護零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

配電裝置和電動機械相連接的PE線應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絕緣多股銅線。手持式電動工具的PE線應為截面不小于1.5mm2的絕緣多股銅線。

3.2.11 PE線上嚴禁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嚴禁通過工作電流,且嚴禁斷線。

3.2.12 相線、N線、PE線的顏色標記必須符合以下規(guī)定:相線L1(A)、L2(B)、L3(C)相序的絕緣顏色依次為黃、綠、紅色;N線的絕緣顏色為淡藍色;PE線的絕緣顏色為綠/黃雙色。任何情況下上述顏色標記嚴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3.2.13 在TN系統(tǒng)中,下列電氣設備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可不做保護接零:

1 在木質、瀝青等不良導電地坪的干燥房間內,交流電壓380V及以下的電氣裝置金屬外殼(當維修人員可能同時觸及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和接地金屬物件時除外);

2 安裝在配電柜、控制柜金屬框架和配電箱的金屬體上,且與其可靠電氣連接的電氣測量儀表、電流互感器、電器的金屬外殼。

3.3 剩余電流保護

3.3.1 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一般要求》GB 6829和《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安裝和運行的要求》GB 13955的規(guī)定。

3.3.2剩余電流保護系統(tǒng)應由總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和末端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組成,其額定動作值應具有分級分段動作保護功能。

   1總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額定剩余動作電流應大于30mA,額定剩余電流動作時間應大于0.1S,但其額定剩余動作電流與額定剩余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于30mA?S;

   2末端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額定剩余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剩余電流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

   3潮濕場所、有腐蝕介質場所或在金屬物體上施工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剩余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0mA,額定剩余電流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

3.3.3配電裝置中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極數(shù)和線數(shù)必須與其負荷側負荷的相數(shù)和線數(shù)一致。

3.3.4配電裝置中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宜選用無輔助電源型(電磁式)產品,或選用輔助電源故障時能自動斷開的輔助電源型(電子式)產品。當選用輔助電源故障時不能自動斷開的輔助電源型(電子式)產品時,應同時設置缺相保護。

3.3.5 配電裝置中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應裝設在靠近負荷的一側,且不得用于啟動電氣設備的操作。

3.3.6 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應按產品說明書安裝、使用。對擱置已久重新使用或連續(xù)使用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應逐月檢測其特性,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正確使用接線方法應按圖3.3.6選用。


圖3.3.6 RCD使用接線方法示意

L1、L2、L3—相線;N—工作零線;PE—保護零線、保護線;1—工作接地;2—重復接地;T—變壓器;RCD—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H—照明器;W—電焊機;M—電動機

3.4 防雷保護

3.4.1在土壤電阻率低于200Ω·m區(qū)域的電桿可不另設防雷接地裝置,但在配電室的架空進線或出線處應將絕緣子鐵腳與配電室的接地裝置相連接。

3.4.2施工現(xiàn)場內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等機械設備,以及鋼腳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屬結構,當在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的防雷裝置接閃器的保護范圍以外時,應按表3.4.2規(guī)定安裝防雷裝置。表3.4.2中地區(qū)年均雷暴日(d)應按本規(guī)范附錄A執(zhí)行。

當最高機械設備上避雷針(接閃器)的保護范圍能覆蓋其他設備,且又最后退出現(xiàn)場,則其他設備可不設防雷裝置。

確定防雷裝置接閃器的保護范圍可采用本規(guī)范附錄B的滾球法。

表3.4.2 施工現(xiàn)場內機械設備及高架設施需安裝防雷裝置的規(guī)定

地區(qū)年平均雷暴日 (d)

機械設備高度 (m)

≤ 15

≥ 50

>15 ,<40

≥ 32

≥ 40 ,<90

≥ 20

≥ 90 及雷害特別嚴重地區(qū)

≥ 12

3.4.3 機械設備或設施的防雷引下線可利用該設備或設施的金屬結構體,但應保證電氣連接。

3.4.4 機械設備上的避雷針(接閃器)長度應為1~2m。塔式起重機等升降式設備可不另設避雷針(接閃器)。

3.4.5 安裝避雷針(接閃器)的機械設備,所有固定的動力、控制、照明、信號及通信線路,宜采用鋼管敷設。鋼管與該機械設備的金屬結構體應做電氣連接。

3.4.6 施工現(xiàn)場內所有防雷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30Ω。

3.4.7 做防雷接地機械上的電氣設備,所連接的PE線必須同時做重復接地,同一臺機械電氣設備的重復接地和機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符合重復接地電阻值的要求。

3.5 接地要求

3.5.1工作接地要求:

    1單臺容量超過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裝置并聯(lián)運行且總容量超過100kVA的電力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4Ω;

    2單臺容量不超過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裝置并聯(lián)運行且總容量不超過100kVA的電力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10Ω;

3在土壤電阻率大于1000Ω·m地區(qū),當達到上述接地電阻值有困難時,工作接地電阻值可提高到30Ω。

3.5.2重復接地要求:

1 TN系統(tǒng)中的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tǒng)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

2在TN系統(tǒng)中,保護零線每一處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電阻值允許達到10Ω的電力系統(tǒng)中,所有重復接地的等效電阻值不應大于10Ω;

     3在TN系統(tǒng)中,嚴禁將單獨敷設的工作零線再做重復接地。

3.5.3 靜電接地要求:

在有靜電的施工現(xiàn)場內,對集聚在機械設備上的靜電應采取接地泄漏措施。每組專設的靜電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0Ω,高土壤電阻率地區(qū)不應大于1000Ω。

3.5.4電磁感應接地要求:

在強電磁波源附近工作的塔式起重機等,地面相關操作人應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并應在吊鉤與機體間采取絕緣隔離措施,或在吊鉤吊裝地面物體時,在吊鉤上掛接臨時接地裝置。

3.5.5防雷接地裝置的設置,除應符合3.4節(jié)的要求外,還應考慮土壤干燥或凍結等季節(jié)變化的影響,并應符合表3.5.5的規(guī)定。但防雷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值只考慮在雷雨季節(jié)中土壤干燥狀態(tài)的影響。

表3.5.5接地裝置的季節(jié)系數(shù)φ值

埋深 (m)

水平接地體

長 2 ~ 3m 的垂直接地體

0.5

1.4 ~ 1.8

1.2 ~ 1.4

0.8~1.0

1.25 ~ 1.45

1.15 ~ 1.3

2.5~3.0

1.0 ~ 1.1

1.0 ~ 1.1

注:大地比較干燥時,取表中較小值;比較潮濕時,取表中較大值。

3.5.6每一接地裝置的接地線應采用2根及以上導體,在不同點與接地體做電氣連接。

不得采用鋁導體做接地體或地下接地線。垂直接地體宜采用角鋼、鋼管或光面圓鋼,不得采用螺紋鋼。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體,但應保證其電氣連接和熱穩(wěn)定。

 


4配電裝置


4.1配電裝置的設置

4.1.1總配電箱以下可設若干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可設若干開關箱。

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區(qū)域,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區(qū)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4.1.2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4.1.3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當合并設置為同一配電箱時,動力和照明應分路配電;動力開關箱與照明開關箱必須分設。

4.1.4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潮氣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亦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場所。否則,應予清除或做防護處理。

4.1.5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2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4.1.6配電箱、開關箱應采用冷軋鋼板或阻燃絕緣材料制作,鋼板厚度應為l.2mm~2.0mm,其中開關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于1.2rnm,配電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體表面應做防腐處理。

4.1.7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為1.4~1.6m。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穩(wěn)定的支架上。其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為0.8~l.6m。

4.1.8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含插座)應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阻燃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方可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開關箱箱體內。

金屬電器安裝板與金屬箱體應做電氣連接。

4.1.9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含插座)應按其規(guī)定位置緊固在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動。

4.1.10配電箱的電器安裝板上必須分設 N線端子板和 PE線端子板。N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絕緣;PE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做電氣連接。

進出線中的N線必須通過N線端子板連接;PE線必須通過PE線端子板連接。

4.1.11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線必須采用銅芯絕緣導線。導線絕緣的顏色應按本規(guī)范第3.2.12條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齊;導線分支接頭不得采用螺栓壓接,應采用焊接并做絕緣包扎,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

4.1.12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電器正常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應通過PE線端子板與PE線做電氣連接,金屬箱門與金屬箱體必須通過采用黃/綠相間軟絕緣導線做電氣連接。

4.1.13配電箱、開關箱的箱體尺寸應與箱內電器的數(shù)量和尺寸相適應,箱內電器安裝板板面電器安裝尺寸可按照表4.1.13確定。

 

表4.1.13配電箱、開關箱內電器安裝尺寸選擇值

間距名稱

最小凈距(mm)

并列電氣(含單極熔斷器)間

30

電器進、出線瓷管(塑膠管)孔與電器邊沿間

15A,30

20~30A,50

60A以上、80

上、下排電器進出線瓷管(塑膠管)孔間

25

電器進、出線瓷管(塑膠管)孔至板邊

40

電器至板邊

40

4.1.14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

4.1.15配電箱、開關箱的進、出線口應配置固定線卡,進出線應加絕緣護套并成束卡固在箱體上,不得與箱體直接接觸。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的進、出線應采用橡皮護套絕緣電纜,不得有接頭。

4.1.16配電箱、開關箱外形結構應能防雨、防塵。

4.2配電裝置的電器選擇

4.2.1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嚴禁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4.2.2 總配電箱的電器應具備電源隔離,正常接通與分斷電路,以及短路、過載、剩余電流保護功能。電器設置應符合下列原則:

1 當總路設置總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時,還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斷路器、分路斷路器或總熔斷器、分路熔斷器。當所設總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是同時具備短路、過載、剩余電流保護功能的剩余電流斷路器時,可不設總斷路器或總熔斷器;

2 當各分路設置分路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時,還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斷路器、分路斷路器或總熔斷器、分路熔斷器。當分路所設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是同時具備短路、過載、剩余電流保護功能的剩余電流斷路器時,可不設分路斷路器或分路熔斷器;

3 隔離開關應設置于電源進線端,應采用分斷時具有可見分斷點,并能同時斷開電源所有極的隔離電器。如采用分斷時具有可見分斷點的斷路器,可不另設隔離開關;

4 熔斷器應選用具有可靠滅弧分斷功能的產品;

5 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4.2.3 總配電箱應裝設電壓表、總電流表、電度表及其他需要的儀表。專用電能計量儀表的裝設應符合當?shù)毓┯秒姽芾聿块T的要求。

裝設電流互感器時,其二次回路必須與保護零線有一個連接點,且嚴禁斷開電路。

4.2.4分配電箱位裝設總隔離開關、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斷路器、分路斷路器或總熔斷器、分路熔斷器。其設置和選擇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4.2.2條要求。

4.2.5 開關箱必須裝設隔離開關、斷路器或熔斷器,以及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當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是同時具有短路、過載、剩余電流保護功能的剩余電流斷路器時,可不裝設斷路器或熔斷器。隔離開關應采用分斷時具有可見分斷點,能同時斷開電源所有極的隔離電器,并應設置于電源進線端。當斷路器是具有可見分斷點時,可不另設隔離開關。

4.2.6 開關箱中的隔離開關只可直接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動力電路,但不應頻繁操作。容量大于3.0kW的動力電路應采用斷路器控制,操作頻繁時還應附設接觸器或其他啟動控制裝置。

4.2.7 開關箱中各種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和動作整定值應與其控制用電設備的額定值和特性相適應。通用電動機開關箱中電器的規(guī)格可按本規(guī)范附錄C選配。

4.2.8配電箱、開關箱的電源進線端不宜采用插頭和插座做活動連接。

4.3配電裝置的使用

4.3.1 配電箱、開關箱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系統(tǒng)接線圖。

4.3.2 配電箱、開關箱箱門應配鎖,并應由專人負責。

4.3.3 配電箱、開關箱應定期檢查、維修。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yè)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并應做檢查、維修工作記錄。

4.3.4 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定期維修、檢查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隔離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識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4.3.5 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按照下列順序操作:

l 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2 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

但出現(xiàn)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可除外。

4.3.6 施工現(xiàn)場停止作業(yè)1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4.3.7 開關箱的操作人員必須符合本規(guī)范第10.2.3條規(guī)定。

4.3.8 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并應保持整潔。

4.3.9 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隨意拉接其他用電設備。

4.3.10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

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采用不符合原規(guī)格的熔體代替。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每天使用前應啟動剩余電流試驗按鈕試跳一次,試跳不正常時嚴禁繼續(xù)使用。

4.3.11 配電箱、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嚴禁承受外力,嚴禁與金屬尖銳斷口、強腐蝕介質和易燃易爆物接觸。


5 配電室及自備電源


5.1 配電室

5.1.1 配電室應靠近電源,并應設在灰塵少、潮氣少、振動小、無腐蝕介質、無易燃易爆物及道路暢通的地方。

5.1.2 成列的配電柜和控制柜兩端應與重復接地線及保護零線做電氣連接。

5.1.3 配電室和控制室應能自然通風,并應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動物進入的措施。

5.1.4 配電室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l 配電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寬度,單列布置或雙列背對背布置不小于1.5m,雙列面對面布置不小于2m;

2 配電柜后面的維護通道寬度,單列布置或雙列面對面布置不小于0.8m,雙列背對背布置不小于1.5m,個別地點有建筑物結構凸出的地方,則此點通道寬度可減少0.2m;

3 配電柜側面的維護通道寬度不小于1m;

4 配電室的頂棚與地面的距離不低于3m ;

5 配電室內設置值班或檢修室時,該室邊緣距配電柜的水平距離大于lm,并采取屏障隔離;

6 配電室內的裸母線與地向垂直距離小于2.5m時,采用遮欄隔離,遮欄下通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7 配電室圍欄上端與其正上方帶電部分的凈距不小于0.075m;

8 配電裝置的上端距頂棚不小于0.5m;

9 配電室內的母線涂刷有色油漆,以標識相序;以柜正面方向為基準,其涂色符合表5.1.4規(guī)定;

10 配電室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的耐火等級不低于3級,室內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

表5.1.4 母線涂色

相別

顏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L1(A)

L2(B)

L3(C)

N

淡藍

11 配電室的門向外開,并配鎖;

12 配電室的照明分別設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

5.1.5 配電柜應裝設電度表,并應裝設電流、電壓表。電流表與計費電度表不得共用一組電流互感器。

5.1.6 配電柜應裝設電源隔離開關及及短路、過載、剩余電流保護電器。電源隔離開關分斷時應有明顯可見分斷點。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可裝設于總配電柜,亦可裝設于各分配電柜。

配電柜的電器配置與接線應符合總配電箱電氣配置與接線的要求。

5.1.7 配電柜應編號,并應有用途標記。

5.1.8 配電柜或配電線路停電維修時,應掛接地線,并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識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5.1.9 配電室應保持整潔,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雜物。

5.2 230/400V自備發(fā)電機組

5.2.1 發(fā)電機組及其控制、配電、修理室等可分開設置;在保證電氣安全距離和滿足防火要求情況下可合并設置。

5.2.2 發(fā)電機組的排煙管道必須伸出室外。發(fā)電機組及其控制、配電室內必須配置可用于撲火電氣火災的滅火器,嚴禁存放貯油桶。

5.2.3 發(fā)電機組電源必須與外電線路電源聯(lián)鎖,嚴禁并列運行。

5.2.4 發(fā)電機組應采用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線制供電系統(tǒng)和獨立設置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其工作接地電阻值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3.5.1條要求。

5.2.5 發(fā)電機的控制屏宜裝設下列儀表:

l 交流電壓表;

2 交流電流表;

3 有功功率表;

4 電度表;

5 功率因數(shù)表;

6 頻率表;

7 直流電流表。

5.2.6 發(fā)電機供電系統(tǒng)應設置電源隔離開關及短路、過載、剩余電流保護電器。電源隔離開關分斷時應有明顯可見分斷點。

5.2.7 發(fā)電機組并列運行時,必須裝設同期裝置,并在機組同步運行后再向負載供電。

 

6 配電線路


6.1 架空線路

6.1.1 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

6.1.2 架空線必須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在樹木、腳手架及其他設施上。

6.1.3 架空線導線截面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導線中的計算負荷電流不大于其長期連續(xù)負荷允許載流量;

    2 線路末端電壓偏移不大于其額定電壓的5%;

    3 三相四線制線路的N線和PE線截面不小于相線截面的50%,單相線路的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

4 按機械強度要求,絕緣銅線截面不小于10mm2,絕緣鋁線截面不小于16mm2;

5 在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檔距內,絕緣銅線截面不小于16mm2,絕緣鋁線截面不小于25mm2。

6.1.4 架空線路在一個檔距內,每層導線的接頭數(shù)不得超過該層導線條數(shù)的50%,且一條導線應只有一個接頭。

在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檔距內,架空線路不得有接頭。

6.1.5 架空線路相序排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動力、照明線路在同一橫擔上架設時,導線相序排列是:面向負荷從左側起依次為L1、N、L2、L3、PE;

2 動力、照明線路在二層橫擔上分別架設時,導線相序排列是:上層橫擔面向負荷從左側起依次為L1、L2、L3;下層橫擔面向負荷從左側起依次為L1 (L2、L3)、N、PE。

6.1.6 架空線路的檔距不得大于35m。

6.1.7 架空線路的線間距不得小于0.3m,靠近電桿的兩導線的間距不得小于0.5m。

6.1.8 架空線路橫擔間的最小垂直距離不得小于表6.1.8-1所列數(shù)值;橫擔宜采用角鋼或方木,低壓鐵橫擔角鋼應按表6.1.8-2選用;方木橫擔截面應按80mm×80mm選用,橫擔長度應按表6.1.8-3選用。

表6.1.8-1  橫擔間的最小垂直距離

排列方式

直線桿(m)

分支或轉角桿(m)

高壓與低壓

1.2

1.0

低壓與低壓

0.6

0.3

 

表6.1.8-2低壓鐵橫擔角鋼選用

導線截面(mm2)

直線桿

分支或轉角桿

二線及三線

四線及以上

16

25

35

50

L50×5

2×L50×5

2×L63×5

70

95

120

L63×5

2×L63×5

2×L70×6

 

表6.1.8-3橫擔長度選用

橫擔長度(m)

二線

三線、四線

五線

0.7

1.5

1.8

6.1.9 架空線路與鄰近線路或固定物的距離應符合表6.1.9的規(guī)定。

表6.1.9  架空線路與鄰近線路或固定物的距離

項目

距離類別

最小凈空

距離(m)

架空線路的過引線、接下線與鄰線

架空線與架空線,電桿外緣

架空線與擺動最大時樹梢

0.13

0.05

0.50

最小垂直

架空線同桿架設下方

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

架空線最大弧垂與

架空線與鄰近電力線路交叉

施工

機動

鐵路

距離(m)

的通信、廣播線路

現(xiàn)場

車道

軌道

暫設工程頂端

1kV

以下

1~

10kV

1.0

4.0

6.0

7.5

2.5

1.2

2.5

最小水平

距離(m)

架空線電桿與路基邊緣

架空線電桿與

鐵路軌道邊緣

架空線邊線與建筑物

凸出部分

1.0

桿高(m)+3.0

1.0

6.1.10 架空線路宜采用鋼筋混凝土桿或木桿。鋼筋混凝土桿不得有露筋、寬度大于0.4mm的裂紋和扭曲;木桿不得腐蝕,其梢徑不應小于140mm。

6.1.11 電桿埋設深度宜為桿長的1/10加0.6m,回填土應分層夯實。在松軟土質處宜加大埋人深度或采用卡盤等加固。

6.1.12 直線桿和15°以下的轉角桿,可采用單橫擔單絕緣子,但跨越機動車道時應采用單橫擔雙絕緣子;15°到45°的轉角桿應采用雙橫擔雙絕緣子;45°以上的轉角桿,應采用十字橫擔。

6.1.13 架空線路絕緣子應按下列原則選擇:

    1 直線桿采用針式絕緣子;

    2 耐張桿采用蝶式絕緣子。

6.1.14 電桿的拉線宜采用不少于3根D4.0mm的鍍鋅鋼絲。拉線與電桿的夾角應在30°~45°之間。拉線埋設深度不得小于1m。電桿拉線如從導線之間穿過,應在高于地面2.5m處裝設拉線絕緣子。

6.1.15 因受地形環(huán)境限制不能裝設拉線時,可采用撐桿代替拉線,撐桿埋設深度不得小于0.8m,其底部應墊底盤或石塊。撐桿與電桿的夾角宜為30°。

6.1.16 接戶線在檔距內不得有接頭,進線處離地高度不得小于2.5m。接戶線最小截面應符合表6.1.16-1規(guī)定。接戶線線間及與鄰近線路間的距離應符合表6.1.16-2的要求。

表6.1.16-1接戶線的最小截面

接戶線架設方式

接戶線長度

接戶線截面(mm2)

(m)

銅線

鋁線

架空或沿墻敷設

10~25

6

10

≤10

4

6

表6.1.16-2接戶線線間及與鄰近線路間的距離

接戶線架設方式

接戶線檔距(m)

接戶線線間距離(mm)

架空敷設

≤25

150

>25

200

沿墻敷設

≤6

100

>6

150

架空接戶線與廣播電話線交叉時的距離(mm)

接戶線在上部,600

接戶線在下部,300

架空或沿墻敷設的接戶線零線和相線交叉時的距離(mm)

100

6.1.17 架空線路必須有短路保護。

采用熔斷器做短路保護時,其熔體額定電流不應大于明敷絕緣導線長期連續(xù)負荷允許載流量的1.5倍。

采用斷路器做短路保護時,其瞬動過流脫扣器脫扣電流整定值應小于線路末端單相短路電流。

6.1.18 架空線路必須有過載保護。

采用熔斷器或斷路器做過載保護時,絕緣導線長期連續(xù)負荷允許載流量不應小于熔斷器熔體額定電流或斷路器長延時過流脫扣器脫扣電流整定值的1.25倍。

6.2 電纜線路

6.2.1 電纜中必須包含全部工作芯線和用作保護零線或保護線的芯線。需要三相四線制配電的電纜線路必須采用五芯電纜。

五芯電纜必須包含淡藍、綠/黃二種顏色絕緣芯線。淡藍色芯線必須用作N線;綠/黃雙色芯線必須用作PE線,嚴禁混用。

6.2.2 電纜線路截面的選擇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6.1.3條中第1款、第2款、第3款的規(guī)定,根據(jù)其長期連續(xù)負荷允許載流量和允許電壓偏移確定。

6.2.3 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埋地電纜路徑應設方位標識。

6.2.4 電纜類型應根據(jù)敷設方式、環(huán)境條件選擇。埋地敷設宜選用鎧裝電纜;當選用無鎧裝電纜時,應能防水、防腐。架空敷設宜選用無鎧裝電纜。

6.2.5 電纜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不應小于0.7m,并應在電纜緊鄰上、下、左、右側均勻敷設不小于50mm厚的細砂,然后覆蓋磚或混凝土板等硬質保護層。

6.2.6 埋地電纜在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介質腐蝕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0m高到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防護套管內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

6.2.7 埋地電纜與其附近外電電纜和管溝的平行間距不得小于 2m,交叉間距不得小于1m。

6.2.8 埋地電纜的接頭應設在地面上的接線盒內,接線盒應能防水、防塵、防機械損傷,并應遠離易燃、易爆、易腐蝕場所。

6.2.9 架空電纜應沿電桿、支架或墻壁敷設,并采用絕緣子固定,綁扎線必須采用絕緣線,固定點間距應保證電纜能承受自重所帶來的荷載,敷設高度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6.1節(jié)架空線路敷設高度的要求,但沿墻壁敷設時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

6.2.10 在建工程內的電纜線路敷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暗敷設方式,嚴禁敷設在腳手架上;電源線路沿墻體、梁、柱等明敷設方式,應采取支吊架、鋼索或絕緣子固定;

2 電纜垂直敷設應利用在建工程的豎井、垂直孔洞等位置,并宜靠近用電負荷中心,固定點每樓層不得少于一處;

3 電纜水平敷設時宜沿墻或門口剛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

4 裝飾裝修或其他特殊階段,應補充編制臨時用電施工方案。

6.2.11 電纜線路必須有短路保護和過載保護,短路保護和過載保護電器與電纜的選配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6.1.17條及第6.1.18條的規(guī)定。

6.3 室內配線

6.3.1 室內配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或電纜。

6.3.2 室內配線應根據(jù)配線類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夾、嵌絕緣槽、穿管或鋼索敷設。

潮濕場所或埋地非電纜配線必須穿管敷設,管口和管接頭應密封;當采用金屬管敷設時,金屬管必須做等電位聯(lián)結,且必須與PE線相連接。

6.3.3 室內非埋地明敷設主干線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6.3.4 架空進戶線的室外端應采用絕緣子固定,過墻處應穿管保護,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應采取防雨措施。

6.3.5 室內配線所用導線或電纜的截面應根據(jù)用電設備或線路的計算負荷確定,但銅導線截面不應小于1.5mm2,鋁導線截面不應小于2.5mm2。

6.3.6 室內配線必須有短路保護和過載保護,短路保護和過載保護電器元件選配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6.1.17條及第6.1.18條的規(guī)定。對穿管敷設的絕緣導線線路,其短路保護熔斷器的熔體額定電流不應大于穿管絕緣導線長期連續(xù)負荷允許載流量的2.5倍。

6.3.7 鋼索截面的選擇應根據(jù)跨距、載荷和機械強度等因素確定,且不宜小于10mm2,鋼索支持點間距不宜大于12m;

鋼索與終端拉環(huán)套接應采用心形環(huán),固定鋼索的線卡不應少于2個,鋼索端頭應用鍍鋅鐵線綁扎緊密,并與接地保護導線作可靠連接;

當鋼索長度小于或等于50m時,應在鋼索一端裝設索具螺旋扣緊固;當鋼索長度大于50m時,應在鋼索兩端裝設索具螺旋扣緊固。

6.3.8鋼索配線的支吊架間距不宜大于12m;

室內鋼索配線距地面應大于2.5m;

當瓷夾固定導線時,導線間距不應小于35mm,瓷夾間距不應大于800mm;

當瓷瓶固定導線時,導線間距不應小于100mm,瓷瓶間距不應大于1500mm。


7 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


7.1 一般規(guī)定

7.1.1 施工現(xiàn)場中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選購、使用、檢查和維修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選購的電動建筑機械、手持式電動工具及其用電安全裝置符合相應的國家現(xiàn)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且具有產品臺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2建立和執(zhí)行專人專機負責制,并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3 接地符合本規(guī)范第3.2.1條和3.2.2條要求。運行時產生振動的設備的金屬基座,外殼與PE線的連接點不少于2處;

    4 剩余電流保護符合本規(guī)范第3.3.1~3. 3.5條及4.2.5條要求;

    5 按使用說明書使用、檢查、維修。

7.1.2 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滑升模板的金屬操作平臺及需要設置避雷裝置的物料提升機,除應連接PE線外,還應做重復接地。設備的金屬結構構件之間應保證電氣連接。

7.1.3 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塑料外殼Ⅱ類工具和一般場所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Ⅲ類工具可不連接PE線。

7.1.4 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按其計算負荷選用無接頭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其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纜》GB5013中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第4部分(軟線和軟電纜)的要求;其截面可按本規(guī)范附錄C選配。

電纜芯線數(shù)應根據(jù)負荷及其控制電器的相數(shù)和線數(shù)確定:三相四線時,應選用五芯電纜;三相三線時,應選用四芯電纜;當三相用電設備中配置有單相用電器具時,應選用五芯電纜;單相二線時,應選用三芯電纜。

電纜芯線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6.2.1條規(guī)定,其中PE線應采用綠/黃雙色絕緣導線。

7.1.5 每一臺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除應裝設過載、短路、剩余電流保護電器外,還應按本規(guī)范第4.2.5條要求裝設隔離開關或具有可見分斷點的斷路器,以及按照本規(guī)范第4.2.6條要求裝設控制裝置。正、反向運轉控制裝置中的控制電器應采用接觸器、繼電器等自動控制電器,不得采用手動雙向轉換開關作為控制電器。電器規(guī)格可按本規(guī)范附錄C選配。

7.2 起重機械

7.2.1 塔式起重機的電氣設備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 5144中的要求。

7.2.2 塔式起重機應按本規(guī)范第3.4.7條要求做重復接地和防雷接地。軌道式塔式起重機接地裝置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l 軌道兩端各設一組接地裝置;

    2軌道的接頭處作電氣連接,兩條軌道端部做環(huán)形電氣連接;

    3較長軌道每隔不大于30m加一組接地裝置。

7.2.3 塔式起重機與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8.1.4條要求。

7.2.4 軌道式塔式起重機的電纜不得拖地行走。

7.2.5 需要夜間工作的塔式起重機,應設置正對工作面的投光燈。

7.2.6 塔身高于30m的塔式起重機,應在塔頂和臂架端部設紅色信號燈。

7.2.7外用電梯梯籠內、外均應安裝緊急停止開關。

7.2.8外用電梯和物料提升機的上、下極限位置應設置限位開關。

7.2.9外用電梯和物料提升機在每日工作前必須對行程開關、限位開關、緊急停止開關、驅動機構和制動器等進行空載檢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檢查時必須有防墜落措施。

7.2.10采用專用電纜線路供電的起重機械,可采用總配電箱-開關箱兩級配電方式配電,中間可不設置二級配電箱。

7.3 樁工機械

7.3.1 潛水式鉆孔機電機的密封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 4208中的IP68級的規(guī)定。

7.3.2 潛水電機的負荷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長度不應小于1.5m,且不得承受外力。

7.3.3 潛水式鉆孔機開關箱中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必須符合本規(guī)范第3.3.2條對潮濕場所選用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

7.4 夯土機械

7.4.1 夯土機械開關箱中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必須符合本規(guī)范第3.3.2條對潮濕場所選用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

7.4.2 夯土機械PE線的連接點不得少于2處。

7.4.3 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

7.4.4 使用夯土機械必須接規(guī)定穿戴絕緣用品,使用過程應有專人調整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于50m。電纜嚴禁纏繞、扭結和被夯土機械跨越。

7.4.5多臺夯土機械并列工作時,其間距不得小于5m;前后工作時,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7.4.6 夯土機械的操作扶手必須絕緣。

7.5 焊接機械

7.5.1 電焊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xiàn)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7.5.2 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于5m,其電源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發(fā)電機式直流電焊機的換向器應經(jīng)常檢查和維護,應消除可能產生的異常電火花。

7.5.3 電焊機械開關箱中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必須符合本規(guī)范第3.3.2條的要求。交流電焊機械應配裝防二次側觸電保護器。

7.5.4 電焊機械的二次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

7.5.5 使用電焊機械焊接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嚴禁露天冒雨從事電焊作業(yè)。

7.6 手持式電動工具

7.6.1 空氣濕度小于75%的一般場所可選用Ⅰ類或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其金屬外殼與PE線的連接點不得少于2處;除塑料外殼Ⅱ類工具外,相關開關箱中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額定剩余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0mA,額定剩余電流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其負荷線插頭應具備專用的保護觸頭。所用插座和插頭在結構上應保持一致,避免導電觸頭和保護觸頭混用。

7.6.2 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操作時,必須選用Ⅱ類或由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的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金屬外殼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時,必須符合本規(guī)范第7.6.1條要求;其開關箱和控制箱應設置在作業(yè)場所外面。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嚴禁使用I類手持式電動工具。

7.6.3 狹窄場所必須選用由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的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其開關箱和安全隔離變壓器均應設置在狹窄場所外面,并連接PE線: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3.3.2條使用于潮濕或有腐蝕介質場所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操作過程中,應有人在外面監(jiān)護。

7.6.4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7.6.5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插頭、開關、負荷線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做絕緣檢查和空載檢查。在絕緣合格、空載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絕緣電阻不應小于表7.6.5規(guī)定的數(shù)值。

表7.6.5 手持式電動工具絕緣電阻限值

測量部位

絕緣電阻(M?)

I類

II  類

III 類

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

2

7

1

注:絕緣電阻用500V兆歐表測量。

7.6.6 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7.7 其他電動建筑機械

7.7.1 混凝土攪拌機、插入式振動器、平板振動器、地面抹光機、水磨石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水泵等設備的剩余電流保護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3.3.2條要求。

7.7.2 混凝土攪拌機、插入式振動器、平板振動器、地面抹光機、水磨石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任何破損和接頭。

水泵的負荷線必須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嚴禁有任何破損和接頭,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盾構機械的負荷線必須固定牢固,距地高度不得小于2.5m。

7.7.3 對混凝土攪拌機、鋼筋加工機械、術工機械、盾構機械等設備進行清理、檢查、維修時,必須首先將其開關箱分閘斷電。呈現(xiàn)可見電源分斷點,并關門上鎖。


8外電線路及電氣設備防護


8.1 外電線路防護

8.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電架空線路正下方施工、搭設作業(yè)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等。
8.1.2 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周邊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應符合表8.1.2規(guī)定。

表8.1.2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周邊與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

外電線路電壓等級 (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 (m)

4.0

6.0

8.0

10

15

注:上、下腳手架的斜道不宜設在有外電線路的一側。

8.1.3 施工現(xiàn)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架空線路的最低點與路面的最小垂直距離應符合表8.1.3規(guī)定。

表8.1.3  施工現(xiàn)場的機動車道與架空線路交叉時的最小垂直距離

外電線路電壓等級 (kV)

<1

1~10

35

最小垂直距離 (m)

6.0

7.0

7.0

8.1.4 起重機嚴禁越過無防護設施的外電架空線路作業(yè)。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吊裝時,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在最大偏斜時與架空線路邊線的最小安全距離應符合表8.1.4規(guī)定。

表8.1.4 起重機與架空線路邊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kv)

安全距離(m)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8.1.5 施工現(xiàn)場開挖溝槽邊緣與外電埋地電纜溝槽邊緣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5m。

8.1.6 當達不到本規(guī)范第8.1.2條、第8.1.3條及第8.1.4條的規(guī)定時,必須采取絕緣隔離防護措施,并應懸掛醒目的警告標識。

架設防護設施時,必須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采用線路暫時停電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應有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人員監(jiān)護。

防護設施與外電線路之間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表8.1.6所列數(shù)值。

防護設施應堅固、穩(wěn)定,且對外電線路的隔離防護應達到 IP30級

表8.1.6  防護設施與外電線路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

外電線路電壓等級(kv)

≤10

35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離(m)

1.7

2.0

2.5

4.0

5.0

6.0

8.1.7 當本規(guī)范第8.1.6條規(guī)定的防護措施無法實現(xiàn)時,必須與有關供電部門協(xié)商,采取停電、遷移外電線路等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嚴禁施工。

8.1.8 當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開挖溝槽時,必須會同有關部門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電架空線路電桿傾斜、懸倒。

8.2 電氣設備防護

8.2.1 電氣設備現(xiàn)場周圍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蝕介質,否則應予清除或做防護處置,其防護等級必須與環(huán)境條件相適應。

8.2.2 電氣設備設置場所應能避免物體打擊和機械損傷,否則應采取防護處置。


9 照明


9.1 一般規(guī)定

9.1.1 在坑、洞、井內作業(yè)、夜間施工或廠房、道路、倉庫、辦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場及自然采光差等場所,應設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得只設局部照明。

9.1.2 現(xiàn)場照明應采用高光效、長壽命的照明光源。對需大面積照明的場所,應采用高壓汞燈、高壓鈉燈或混光用的鹵鎢燈等。

9.1.3 照明器的選擇必須按下列環(huán)境條件確定:

1 正常濕度一般場所,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2潮濕或特別潮濕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選用防塵型照明器;

4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按危險場所等級選用防爆型照明器;

5 存在較強振動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6有酸堿等強腐蝕介質場所,選用耐酸堿型照明器。

9.1.4 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質量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不得使用絕緣老化或破損的器具和器材。

9.1.5 無自然采光的地下大空間施工場所,應編制單項照明用電方案。

9.2 照明供電

9.2.1 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

9.2.2 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特低電壓照明器:

1 隧道、人防工程、高溫、有導電灰塵、比較潮濕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應大于36V;

2 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 24V;

3 特別潮濕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9.2.3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源電壓不大于36V;

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并耐熱耐潮濕;

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wǎng);

5金屬網(wǎng)、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9.2.4遠離電源的小面積工作場地、道路照明、警衛(wèi)照明或額定電壓為12~36V照明的場所,其電壓允許偏移值為額定電壓值的-10%~5%;其余場所電壓允許偏移值為額定電壓值的 ±5%。

9.2.5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安全隔離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

9.2.6照明系統(tǒng)宜使三相負荷平衡,其中每一單相回路上,燈具和插座數(shù)量不宜超過25個,工作電流不宜超過16A。

9.2.7攜帶式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應采用橡皮護套或塑料護套銅芯軟電纜,中間不得有接頭,長度不宜超過3m,其中綠/黃雙色線只可作PE線使用,電源插銷應有保護觸頭。

9.2.8工作零線截面應按下列規(guī)定選擇:

1 單相二線及二相二線線路中,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

2三相四線制線路中,當照明器為白熾燈時,零線截面不小于相線截面的50%;當照明器為氣體放電燈時,零線截面按最大負載相的電流選擇;

3在逐相切斷的三相照明電路中,零線截面與最大負載相相線截面相同。

9.3 照明裝置

9.3.1 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與PE線相連接,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隔離開關、短路與過載保護電器和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

9.3.2 室外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內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普通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宜小于300mm;聚光燈、碘鎢燈等高熱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達不到規(guī)定安全距離時,應采取隔熱措施。

9.3.3 路燈的每個燈具應單獨裝設熔斷器保護,燈頭線應做防水彎。

9.3.4 熒光燈管應采用管座固定或用吊鏈懸掛。熒光燈的鎮(zhèn)流器不得安裝在易燃的結構物上。

9.3.5 碘鎢燈及鈉、鉈、銦等金屬鹵化物燈具的安裝高度宜在3m以上,燈線應固定在接線柱上,不得靠近燈具表面。

9.3.6 投光燈的底座應安裝牢固,應按需要的光軸方向將樞軸擰緊固定。

9.3.7 螺口燈頭及其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燈頭的絕緣外殼無損傷、無漏電;

2相線接在與中心觸頭相連的一端,零線接在與螺紋口相連的一端。

9.3.8 燈具內的接線必須牢固,燈具外的接線必須做可靠的防水絕緣包扎。

9.3.9 燈具的相線必須經(jīng)開關控制,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燈具。

9.3.10 對夜間影響飛機或車輛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機械設備, 必須設置醒目的紅色信號燈,其電源應設在施工現(xiàn)場總電源開關的前側,并應設置外電線路停止供電時的應急自備電源。


10 臨時用電工程管理


10.1 臨時用電工程組織設計

10.1.1 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工程組織設計。

10.1.2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工程組織設計應包括下列內容:

1 現(xiàn)場勘測;

2 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

3 進行負荷計算;

4 選擇變壓器;

5 設計配電系統(tǒng)

1)設計配電線路,選擇導線或電纜;

2)設計配電裝置,選擇電器;

3)設計接地裝置;

4)繪制臨時用電工程圖紙,主要包括用電工程總平面圖、配電裝置布置圖、配電系統(tǒng)接線圖、接地裝置設計圖。

6 設計防雷裝置;

7 確定防護措施;

8 制定安全用電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10.1.3臨時用電工程圖紙應單獨繪制,臨時用電工程應按圖施工。

10.1.4 臨時用電工程組織設計編制及變更時,必須履行“編制、審核、批準”程序,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jīng)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yè)的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變更用電工程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10.1.5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jīng)編制、審核、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1.6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措施,并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10.1.4、10.1.5條規(guī)定。

10.2 電工及用電人員

10.2.1 電工必須經(jīng)過按國家現(xiàn)行標準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10.2.2 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并應有人監(jiān)護。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10.2.3 各類用電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嚴禁設備帶“缺陷”運轉;

2保管和維護所用設備,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3暫時停用設備的開關箱必須分斷電源隔離開關,并應關門上鎖;

4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經(jīng)電工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

10.3臨時用電工程的檢查

10.3.1 臨時用電工程應定期檢查。定期檢查時,應復查接地電阻值和絕緣電阻值和進行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剩余電流動作參數(shù)測定。

10.3.2 臨時用電工程定期檢查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xù)。

10.4安全技術檔案

10.4.1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工程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并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電工程組織設計編制、修改和審批的全部資料;

2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工程主要設備、材料的產品合格證、3C認證報告、檢測報告等;

3 用電工程技術交底資料;

4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5電氣設備的試、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

6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剩余電流動作參數(shù)測定記錄表;

7定期檢(復)查表;

8 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

9 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工程管理制度、分包單位臨時用電安全生產協(xié)議、電工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等。

10.4.2安全技術檔案應由主管該現(xiàn)場的電氣技術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其中“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可指定電工代管,每周由項目經(jīng)理審核認可,并應在臨時用電工程拆除后統(tǒng)一歸檔。

附錄A  全國年平均雷暴日數(shù)

表A全國主要城鎮(zhèn)年平均雷暴日數(shù)

序號

地名

主要雷暴日數(shù)范圍(d/a)

局部最高次數(shù)(d/a)


北京市


1

南部地區(qū)

18~21

36


2

北部地區(qū)

24~26

36


天津市


3

南部地區(qū)

15~20

20


4

北部地區(qū)

20~28

28


河北省


5

石家莊市

19~26

43


6

唐山市

22~31

43


7

邢臺市

8~22

43


8

保定市

8~22

43


9

張家口市

22~31

43


10

承德市

22~31

43


11

秦皇島市

22~31

31


12

滄州市

8~22

26


13

廊坊市

8~22

26


14

衡水市

8~22

31


15

邯鄲市

8~22

43


山西省


16

太原市

37~42

53


17

大同市

25~42

53


18

陽泉市

32~42

53


19

長治市

25~42

53


20

臨汾市

25~37

53


21

朔州市

37~53

53


22

忻州市

37~53

53


23

呂梁市

32~42

53


24

晉中市

37~53

53


25

運城市

13~25

37


26

晉城市

13~32

42


內蒙古自治區(qū)

27

呼和浩特市

28~50

50

28

包頭市

6~28

50

29

烏海市

6~13

13

30

赤峰市

13~28

50

31

錫林郭勒盟

6~19

28

32

呼倫貝爾市

6~28

50

33

通遼市

13~28

50

34

鄂爾多斯市

13~50

50

35

巴彥淖爾市

1~13

28

36

烏蘭察布市

13~50

50

37

興安盟

13~28

50

38

阿拉善盟

1~13

13

遼寧省

39

沈陽市

19~26

34

40

大連市

1~19

23

41

鞍山市

15~23

34

42

本溪市

19~34

34

43

丹東市

15~23

26

44

錦州市

19~23

34

45

營口市

15~23

26

46

阜新市

19~26

34

47

朝陽市

15~23

34

48

葫蘆島市

15~23

34

49

盤錦市

19~23

34

50

鐵嶺市

19~26

34

51

撫順市

26~34

34

52

遼陽市

19~26

34

吉林省


53

長春市

23~31

42


54

吉林市

27~42

42


55

四平市

18~31

42


56

通化市

23~42

42


57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

18~27

42


58

白城市

18~31

42


59

白山市

18~31

42


60

松原市

1~23

31


61

遼源市

23~31

31


黑龍江省


62

哈爾濱市

24~40

40


63

齊齊哈爾市

15~28

40


64

雙鴨山市

15~24

28


65

大慶市

15~24

40


66

牡丹江市

20~28

40


67

佳木斯市

15~28

40


68

伊春市

24~40

40


69

黑河市

15~28

40


70

綏化市

20~40

40


71

雞西市

15~28

40


72

七臺河市

24~40

40


73

鶴崗市

15~28

40


上海市

74

西部地區(qū)

29~38

38

75

東部地區(qū)

15~29

38

江蘇省

76

南京市

25~40

40

77

連云港市

16~25

29

78

徐州市

16~25

40

79

常州市

25~40

40

80

南通市

20~29

40

81

淮陰市

16~25

29

82

揚州市

16~25

29

83

鹽城市

1~20

25

84

蘇州市

29~40

40

85

泰州市

16~29

40

86

宿遷市

16~25

40

87

無錫市

29~40

40

88

鎮(zhèn)江市

25~40

40

十一

浙江省

89

杭州市

33~48

60

90

寧波市

22~41

41

91

溫州市

33~60

60

92

衢州市

41~60

60

93

湖州市

33~48

48

94

嘉興市

22~41

48

95

紹興市

33~41

60

96

舟山市

1~22

33

97

金華市

41~60

60

98

臺州市

33~48

60

99

麗水市

41~60

60

十二

安徽省


100

合肥市

19~33

33


101

蕪湖市

26~41

58


102

蚌埠市

7~26

33


103

安慶市

26~41

41


104

銅陵市

19~33

33


105

黃山市

33~58

58


106

阜陽市

7~26

26


107

淮北市

7~26

26


108

宿州市

7~26

26


109

亳州市

7~26

26


110

淮南市

7~26

26


111

滁州市

19~26

33


112

六安市

19~41

58


113

馬鞍山市

19~33

33


114

宣城市

41~58

58


115

池州市

33~58

58


十三

福建省

116

福州市

29~62

94

117

廈門市

29~44

53

118

莆田市

29~62

94

119

三明市

53~94

94

120

龍巖市

44~62

94

121

寧德市

44~62

62

122

南平市

44~62

94

123

泉州市

53~94

94

124

漳州市

44~62

94

十四

江西省

125

南昌市

44~54

59

126

景德鎮(zhèn)市

49~54

54

127

九江市

30~49

79

128

新余市

49~54

79

129

鷹潭市

49~59

79

130

贛州市

49~79

79

131

撫州市

44~54

79

132

上饒市

49~79

79

133

宜春市

49~59

79

134

萍鄉(xiāng)市

44~54

59

135

吉安市

30~49

79

十五

山東省

136

濟南市

20~30

30


137

青島市

11~23

30


138

淄博市

20~30

30


139

棗莊市

23~30

30


140

東營市

16~23

30


141

濰坊市

16~23

30


142

煙臺市

11~23

30


143

濟寧市

16~30

30


144

日照市

16~23

23


145

德州市

20~30

30


146

濱州市

16~23

30


147

威海市

1~16

20


148

泰安市

20~30

30


149

菏澤市

11~20

20


150

臨沂市

16~30

30


151

聊城市

11~23

30


160

南陽市

8~24

36


161

商丘市

8~17

24


162

三門峽市

17~24

36


163

鶴壁市

17~20

24


164

新鄉(xiāng)市

8~17

36


165

許昌市

8~17

20


166

漯河市

14~20

20


167

周口市

14~24

24


168

駐馬店市

14~20

36


十七

湖北省

169

武漢市

25~39

39

170

黃石市

39~58

58

171

十堰市

19~31

39

172

荊州市

19~25

39

173

宜昌市

19~31

39

174

襄陽市

9~25

31

175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25~39

58

176

荊門市

9~25

31

177

孝感市

19~31

39

178

鄂州市

31~39

58

179

黃岡市

25~39

58

180

咸寧市

31~58

58

十八

湖南省

181

長沙市

30~51

70

182

株洲市

37~70

70

183

衡陽市

30~43

51

184

邵陽市

37~51

70

185

岳陽市

30~51

70

186

張家界市

30~43

43

187

益陽市

30~51

51

188

永州市

37~70

70

189

懷化市

30~51

70

190

郴州市

37~51

70

191

常德市

19~37

43

192

婁底市

37~51

70

193

湘潭市

30~37

37

194

湘西土家族自治州

30~43

51

十九

廣東省


195

廣州市

66~95

95


196

汕頭市

9~57

66


197

湛江市

57~95

95


198

茂名市

77~95

95


199

深圳市

46~66

66


200

珠海市

9~46

46


201

韶關市

46~77

95


202

梅州市

46~66

77


203

清遠市

57~77

95


204

河源市

57~77

95


205

汕尾市

9~57

66


206

惠州市

46~77

95


207

東莞市

46~77

77


208

肇慶市

66~95

95


209

佛山市

66~95

95


210

江門市

57~77

95


211

陽江市

66~95

95


212

中山市

46~66

66


213

云浮市

77~95

95


214

潮州市

46~57

66


215

揭陽市

9~66

77


二十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

216

南寧市

52~87

109

217

柳州市

52~73

87

218

桂林市

52~73

73

219

梧州市

61~87

109

220

北海市

61~87

87

221

百色市

52~73

73

222

崇左市

52~73

87

223

河池市

15~61

73

224

來賓市

61~73

87

225

貴港市

61~87

87

226

玉林市

73~87

109

227

賀州市

52~73

87

228

欽州市

73~109

109

229

防城港市

87~109

109

二十一

重慶市

230

北部地區(qū)

19~33

46


231

南部地區(qū)

26~46

46


二十二

四川省


232

成都市

24~32

42


233

自貢市

24~32

42


234

攀枝花市

42~76

76


235

瀘州市

32~42

42


236

樂山市

32~52

52


237

綿陽市

7~24

32


238

達州市

7~32

32


239

涼山彝族自治州

42~76

76


240

甘孜藏族自治州

24~52

76


241

阿壩藏族自治州

24~52

76



242

廣元市

7~32

32


243

巴中市

7~24

32


244

南充市

7~24

32


245

德陽市

7~24

32


246

遂寧市

7~24

32


247

廣安市

24~32

42


248

雅安市

24~42

42


249

眉山市

24~42

42


250

內江市

24~32

32


251

資陽市

24~32

42


252

宜賓市

32~52

76


二十三

貴州省

253

貴陽市

38~48

54

254

六盤水市

48~66

66

255

遵義市

25~43

54

256

安順市

43~54

66

257

畢節(jié)市

38~54

66

258

銅仁市

25~48

54

259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54~66

66

260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38~54

66

261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25~43

66

二十四

云南省

262

昆明市

48~86

86

263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48~86

86

264

大理白族自治州

23~48

56

265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

48~86

86

266

昭通市

48~86

86

267

麗江市

23~58

86

268

迪慶藏族自治州

3~37

37

269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3~37

58

270

保山市

23~48

58

271

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

37~58

86

272

臨滄市

23~48

58

273

普洱市

37~86

86

274

楚雄彝族自治州

37~58

86

275

玉溪市

48~58

86

276

曲靖市

48~86

86

277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

37~86

86

二十五

西藏自治區(qū)


278

拉薩市

29~83

83


279

日喀則市

1~29

42


280

昌都市

6~42

83


281

林芝市

1~17

42


282

那曲市

1~42

83


283

山南市

6~42

83


284

阿里地區(qū)

1~6

6


二十六

陜西省


285

西安市

4~18

29


286

寶雞市

4~18

23


287

銅川市

4~18

23


288

渭南市

4~18

29


289

漢中市

13~23

29


290

榆林市

18~42

42


291

安康市

13~23

29


292

延安市

18~29

42


293

寶雞市

4~18

23


294

商洛市

13~29

29


二十七

甘肅省


295

蘭州市

10~22

42


296

金昌市

5~10

15


297

白銀市

5~15

15


298

天水市

5~15

22


299

酒泉市

1~5

10


300

嘉峪關市

5~10

10


301

張掖市

1~10

42


302

武威市

1~10

42


303

定西市

5~10

22


304

平?jīng)鍪?/span>

10~15

22


305

慶陽市

5~22

22


306

隴南市

5~15

42


307

臨夏回族自治州

5~15

22


308

甘南藏族自治州

10~42

42


二十八

青海省

309

西寧市

15~32

62

310

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

1~15

23

311

海東市

15~32

62

312

海北藏族自治州

15~32

62

313

海南藏族自治州

7~32

62

314

玉樹藏族自治州

7~32

62

315

果洛藏族自治州

7~62

62

316

黃南藏族自治州

15~32

32

二十九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

317

銀川市

2~10

14

318

石嘴山事

10~14

20

319

固原市

6~12

14

320

吳忠市

6~14

20

321

中衛(wèi)市

6~10

14

三十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


322

烏魯木齊市

1~6

33


323

克拉瑪依市

3~10

15


324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

3~15

33


325

哈密市

1~10

15


326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1~3

33


327

喀什地區(qū)

1~10

33


328

吐魯番市

1~10

15


329

和田地區(qū)

1~3

6


330

阿克蘇地區(qū)

1~33

33


331

阿勒泰地區(qū)

1~15

33


332

昌吉回族自治州

1~6

15


333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

3~15

33


334

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

1~10

15


三十一

海南省


335

??谑?/span>

42~74

88


336

三亞市

66~74

88


337

儋州市

74~113

113


三十二

香港特別行政區(qū)


338

香港

46~57

57


三十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qū)


339

澳門

9~46

46


三十四

臺灣省


340

臺北市

28


*以上數(shù)據(jù)來源于《中國雷電監(jiān)測報告(2017)》

 


附錄B  滾球法

B.0.1  按照滾球法,單支避雷針(按閃器)的保護范圍應按下列方法確定:

1  當避雷針高度()小于或等于滾球半徑()時(圖B.0.1-1),避雷針在被保護物高度的XX',平面上的保護半徑和在地面上的保護半徑可按下列公式確定:

式中——避雷針高度(m);

——被保護物高度(m);

——在被保護物高度,平面上的保護半徑(m);

——在地面上的保護半徑(m);

——滾球半徑(m)。

在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 50057中,對于第一、二、三類防雷建筑物的滾球半徑分別確定為30m、45m、60m。對一般施工現(xiàn)場,在年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區(qū),高度在15m及以上的高聳建構筑物和高大建筑機械;或在年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區(qū),高度在20m及以上的高聳建構筑物和高大建筑機械,可參照第三類防雷建筑物。

2  當避雷針高度()大于滾球半徑()時(圖B.0.1-2),避雷針在被保護物高度的XX'平面上的保護半徑和在地面上的保護半徑可按下列公式確定:

          

B.0.2  按照滾球法,單根避雷線(接閃器)的保護范圍應按下列方法確定:

當避雷線的高度大于或等于2倍滾球半徑時,無保護范圍;當避雷線的高度小于2倍滾球半徑時(圖B.0.2),滾球半徑的2圓弧線(柱面)與地面之間的空間即是保護范圍。

當時,保護范圍最高點的高度h0可按下式計算

當≤時,保護范圍最高點的高度即為

避雷線在高度的XX'平面上的保護寬度可按下式計算:

       

 



圖B.0.2 單根架空避雷線的保護范圍

避雷線兩端的保護范圍按單只避雷針的方法確定。

多只避雷針和多根避雷線的保護范圍可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50057規(guī)定執(zhí)行。


附錄C 電動機負荷線和電器選配

 

電動機

熔斷器

啟動器

接觸器

漏電保護器

負荷線

型號

功率

額定電流

啟動電阻

RL1

HM10

RT10

RC1A

QC20

MS116  MS451

JL

CJX

LC1-D

DX151

DX201

通用電纜主芯截面(mm2)

鐵芯絕緣銅線截面(mm2)

Y

(kW)

(A)

(A)

熔斷器規(guī)格(A)

額定電流(A)

額定電流(A)

脫扣器額定電流(A)

環(huán)境36℃

環(huán)境3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801-4

0.6

1.6

10

15/4

15/6

20/6

10/4

16

8.5

8.5

9

9

6

16

2.5

1.5

801-2

0.8

1.8

13

15/5



10/6










802-4


2.0

14














90S-6


2.3

14














802-2

1.1

2.5

18

15/6


20/10











903-4


2.7

18














900-6


3.2

19

15/10













90S-2

1.5

3.4

24


15/10

20/15

10/10










90L-4


3.7

24














100L-6


4.0

24














90L-2

2.2

4.8

33

15/15

15/15












100L1-4


5

35

60/20


20/20











112M-6


5.6

34

15/15













132S-8


5.8

32














100L-2

3.0

6.4

45

60/20

60/20

20/20

15/15






10




100L2-4


6.8

48



30/25











132S-6


7.2

47














132M-8


7.7

43














112M-2

4

8.2

57

60/30

60/25


30/20










112M-4


8.8

62














132M1-6


9.4

61










16




160M1-8


9.9

59














132S1-2

5.5

11

78

60/35

60/35

30/30

30/25

16

13.5

11.5(B12)

12

12

16

16

2.5

1.5

132S-4


12

81














132M2-6


13

82














160M2-8


13

80














132S2-2

7.5

15

105

60/50

60/45

60/40

60/40


15.5

15(B16)

16

16

20

20



132M-4


15

108














160M-6


17

111














160L-8


18

97

60/40













160M1-2

11

22

153

100/80

60/45

60/50

60/50

32

22

22(B25)

22

25

25

32

4.0


160M-4


23

158








(CJx1)






160L-6


25

160








25


32




180L-8


25

157








(CJx2)






160M2-2

15

29

206



60/60

60/60


30

30(B33)


32



6.0

2.5

160L-4


30

212








32






180M-6


32

205








(CJx3)


40

40


4.0

200L-8


34

209














160L-2

19

36

219



100/80

100/80

63

37

27(B37)


40



10.0


180M-4


36

251














200L1-6


38

245










50

50



225S-8


41

248














180M-2

22

42

295

100/100



100/100


45

45(B45)


50




6.0

180L-4


43

294














200L2-6


45

290














225M-8


48

286














200L1-2

30

57

398

200/125

200/125

100/100

200/120


65

65(B65)


63

63

63

16.0

10.0

200L-4


57

398














225M-6


60

387














250M-8


63

378














200L2-2

37

70

489

200/150

200/150


200/150

80

85

85(B85)


80

80

80

16

10

225S-4


70

489














250M-6


72

468












25


280S-8


79

472














225M-2

45

84

587

200/200



200/200





95

100

100


16

225M-4


84

589














280S-6


85

555







105(B105)







280M-8


93

559














315S-10


98

637


200/200




105





125

35


250M-2

55

103

719








105






250M-4


107

718







170(B170)

(CJx4)






280M-6


105

682













25

315S-8


109

709














315M-10


120

780














280S-2

75

140

981


350/225




170


185



160

50

35

280S-4


140

978








(CJx2)






315S-6


142

923














315M-8


148

962














315L2-10


160

1010


350/200









180

70


注:1.熔斷的額定電流是按電動機輕載啟動計算的;

2.接觸器的約(額)定發(fā)熱電阻均大于其額定(工作)電流,因而表中所選接觸器均有一定承受過載能力;

3.磁力啟動器采用H系列接觸器和T系列熱繼電器,表中所列數(shù)據(jù)為啟動器額定(工作)電流,均小于其配套接觸器的約(額)定發(fā)熱電流,因為表中所選接觸器均有一定承受過載能力。類似地,QC20系列啟動器也有一定承受過載能力;

4.漏電保護器和脫扣器額定電流系指其長延時動作電流整定值;

5.負荷線選定指空氣中明敷設備做考慮,其中電纜為三芯及以上電纜。

 

  

條文說明

  

3配電系統(tǒng)

3.1 一般規(guī)定

3.1.1 本條綜合規(guī)定了在本規(guī)范適用范圍內的用電系統(tǒng)中所完整體系的三項基本安全技術原則,是建造施工現(xiàn)場用電工程的主要安全技術依據(jù),也是保障用電安全,防止觸電和電氣火災事故的主要技術措施。

3.1.2為綜合適應施工現(xiàn)場用電設備分區(qū)布置和用電特點,提供用電安全、可靠性,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tǒng)設計規(guī)定》GB50052明確規(guī)定了施工現(xiàn)場用電工程三級配電原則。

3.1.3 規(guī)定三相負荷平衡的要求主要是為了降低三相低壓配電系統(tǒng)的不對稱度和電壓偏差,保證用電的電能質量。

3.2 接零保護

3.2.1、3.2.2 這2條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系統(tǒng)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術要求》GB14050,結合施工現(xiàn)場實際,規(guī)定了適合于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工程系統(tǒng)接地的基本型式,強調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禁止采用TN-C系統(tǒng),明確規(guī)定TN-S系統(tǒng)的形成方式和方法,防止TN與TT系統(tǒng)混用的潛在危害。中性點是指三相電源作Y連接時的公共連接端。中性線是指由中性點引出的導線。工作零線是指中性點接地時,由中性點引出,并作為電源線的導線,工作時提供電流通路。保護零線是指中性點接地時,由中性點或中性線引出,不作為電源線,僅用作連接電氣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的導線,工作時僅提供剩余電流通路。

3.2.3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系統(tǒng)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術要求》GB 14050及《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169關于電氣設備接零保護的規(guī)定。

3.2.4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擊防護裝置和設備的通用部分》GB 17045(即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IEC 446.1992)和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物的電氣裝置電擊防護》GB 14821.1及該標準等效采用的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建筑物電氣裝置安全防護電擊防護》IEC 364--4--41 1992規(guī)定。

3.2.5 本條是保證TN-S系統(tǒng)不被改變的補充規(guī)定,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系統(tǒng)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術要求》GB 14050。

3.2.6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系統(tǒng)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術要求》GB 14050規(guī)定。

3.2.7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隔離變壓器和安全隔離變壓器技術要求》GB 13028,該標準系等效采用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隔離變壓器和安全隔離變壓器要求》IEC 742,以及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系統(tǒng)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術要求》GB 14050的規(guī)定。

3.2.8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用電安全導則》GB/T 13869規(guī)定。相線是由三相電源(發(fā)電機或變壓器)的三個獨立電源端引出的三條電源線(用L1、L2、L3或A、B、C表示),又稱端線,俗稱火線。

3.2.9 、3.2.10 這2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系統(tǒng)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術要求》GB 14050、《建筑物電氣裝置第5部分:電氣設備的選擇和安裝第54章:接地裝置和保護導體》GB 16895.3(即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IEC 364—5—54)和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T 16的規(guī)定。

3.2.12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系統(tǒng)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術要求》GB 14050、《1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guī)范》GB 50053和現(xiàn)行國家標準《導體的顏色或數(shù)字標識》GB 7947(即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IEC 446.1989),以及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303規(guī)定。

3.2.13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標《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169。

3.3 剩余電流保護

3.3.2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標《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一般要求》GB 6829和《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安裝和運行的要求》GB 13955的規(guī)定。施工現(xiàn)場也可采用由總保護、中間保護、末端保護所組成的三級剩余電流保護系統(tǒng),并保證其上下動作特性的協(xié)調配合,其中,安全界限值30mA·S的確定主要來源于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流通過人體的效應第一部分:常用部分》GB/T 13870.1中圖1<15~100Hz正弦交流電的時間/電流效應區(qū)域的劃分>。對用電設備帶有變頻器、三相交流整流器、逆變器、UPS裝置等產生平滑直流剩余電流的電氣設備,應選用特殊的對脈沖直流剩余電流和平滑直流剩余電流均能動作的B型RCD。

3.3.3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標《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一般要求》GB 6829和《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安裝和運行的要求》GB 13955的規(guī)定。單相220V電源供電的負荷,應選用二極二線式RCD;三相三線制380V電源供電的負荷,應選用三極三線式RCD;三相四線制380V電源供電的負荷,三相設備與單相設備共用的電路應選用四極四線式RCD。

3.4 防雷保護

3.4.1 本條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T 16關于不設避雷器防雷裝置時,為防止雷電波沿架空線侵入配電裝置的規(guī)定。

3.4.2~3.4.5 這4條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 50057和《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 5144,結合全國各地年平均雷暴日數(shù)分布規(guī)律和施工現(xiàn)場機械設備高度,綜合規(guī)定施工現(xiàn)場防直擊雷裝置的設置和要求。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的防雷裝置接閃器的保護范圍是指按滾球法確定的保護范圍。所謂滾球法是指選擇一個其半徑hr,由防雷類別確定的一個可以滾動的球體,沿需要防直擊雷的部位滾動,當球體只觸及接閃器(包括被利用作為接閃器的金屬物),或只觸及接閃器和地面(包括與大地接觸并能承受雷擊的金屬物),而不觸及需要保護的部位時,則該未被觸及部分就得到接閃器的保護。單支避雷針(接閃器)的保護范圍如圖B.0.1和B.0.2所示,保護范圍分別是圓弧曲線MA′、MB′與地面之間和圓弧曲線M′A′、M′B′與地面之間的一個對稱錐體。機械設備的動力、控制、照明、信號及通信線路采用鋼管敷設,并與設備金屬結構體做電氣連接是基于通過屏蔽和等電位連接防止雷電側擊的危害。

3.4.6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 50057確定防雷沖擊接地電阻值的一般要求。

3.4.7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 50057規(guī)定的原則,其中綜合接地電阻值滿足現(xiàn)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 5144關于起重機接地電阻不大于4Ω的要求。

3.5 接地要求

3.5.1 本條符合現(xiàn)行行標《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T16規(guī)定。

3.5.2 本條是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系統(tǒng)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術要求》C.B14050規(guī)定的原則,對TN系統(tǒng)保護零線接地要求作出的規(guī)定。其中對TN系統(tǒng)保護零線重復接地、接地電阻值的規(guī)定是考慮到一旦PE線在某處斷線,而其后的電氣設備相導體與保護導體(或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又發(fā)生短路或漏電時,降低保護導體對地電壓并保證系統(tǒng)所設的保護電器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切斷電源,符合下列二式關


式中故障回路的阻抗(Ω)

短路保護電器的短路整定電流(A)

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額定剩余電流動作電流(A)

故障回路電源電壓(V)

TN系統(tǒng)中嚴禁將單獨敷設的工作零線再做重復接地是保證TN-S系統(tǒng)不被改變的又一補充規(guī)定。

3.5.3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GB 12158關于靜電防護措施的規(guī)定。

3.5.4 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5144規(guī)定,其中在防電磁波感應方面的絕緣和接地措施主要是防人體觸電,而導致二次傷害。

3.5.5本條是按照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T 16,并且保證接地電阻在一年四季中均能符合要求的規(guī)定。在表3.5.5中,凡埋深大于2.5m的接地體都稱為“深埋接地體”。

3.5.6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電氣裝置第5部分:電氣設備的選擇和安裝第54章:接地配置和保護導體》GB 16895.3(即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IEC 364--5—54)要求,按照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T 16而作的規(guī)定。接地裝置應充分利用自然接地體(線)。當采用人工接地體時,垂直敷設的長度宜為2.5m,間距不宜小于其長度的2倍,當受地方限制時可適當減小,埋設深度(頂端)不低于0.8m。水平敷設的接地體相互間距宜為5m,埋設深度(頂端)不低于0.5m。其中,用作人工接地體材料的最小規(guī)格尺寸為:角鋼板厚不小于4mm,鋼管壁厚不小于3.5mm,圓鋼直徑不小于10mm;不得采用螺紋鋼的規(guī)定主要是因其難于與土壤緊密接觸、接地電阻不穩(wěn)定之故。

4配電裝置

4.1配電裝置的設置

4.1.1~4.1.3為綜合適應施工現(xiàn)場用電設備分區(qū)布置和用電特點,提高用電安全、可靠性,這3條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 50052 明確規(guī)定了施工現(xiàn)場用電工程三級配電原則,開關箱“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制原則和動力、照明配電分設原則。規(guī)定三相負荷平衡的要求主要是為了降低三相低壓配電系統(tǒng)的不對稱度和電壓偏差,保證用電的電能質量。原4.1.2條強制性條文由于長期以來施工現(xiàn)場能遵照執(zhí)行,故調整為一般性條文。

4.1.4~4.1.5這2條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用電安全導則》 GB/T13869 和《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結合施工現(xiàn)場施工作業(yè)狀況,為保障配電箱、開關箱運用的安全可靠性,對其裝設位置的周圍環(huán)境條件作出相關限制性規(guī)定。

4.1.6本條規(guī)定配電箱、開關箱的統(tǒng)一箱體材料標準,包含禁止使用木板配電箱和木板開關箱。

4.1.7本條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 和《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 有關規(guī)定。考慮到便于操作維修,防止地面雜物、濺水危害,適應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環(huán)境,對配電箱、開關箱的裝設高度作出規(guī)定。

4.1.8~4.1.16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用電安全導則》GB/T 13869、《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 相關規(guī)定,為適應施工現(xiàn)場露天作業(yè)環(huán)境條件和用電系統(tǒng)接零保護需要,這9條對配電箱、開關箱的箱體結構作出綜合性規(guī)范化規(guī)定。其中,箱內電器安裝尺寸是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系統(tǒng)內設備的絕緣配合第一部分:原理、要求和試驗》GB/T.16935.1和《電氣設備安全設計導則》GB 4064 關于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的要求,考慮到電器安裝、維修、操作方便需要而作的規(guī)定。4.1.12條中的接地線型號要求采納與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03第5.1.1條一致的規(guī)定。

4.2配電裝置的電器選擇

4.2.1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用電安全導則》GB/T13869 的規(guī)定。

4.2.2本條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CB 50054 的一般規(guī)定,結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工程對電源隔離以及短路、過載、剩余電流保護功能的要求,對總配電箱的電器配置作出綜合性規(guī)范化規(guī)定。其中,用作隔離開關的隔離電器可采用刀形開關、隔離插頭,也可采用分斷時具有明顯可見分斷點的斷路器如DZ20 系列透明的塑料外殼式斷路器,這種斷路器具有透明的塑料外殼,可以看見分斷點,這種斷路器可以兼作隔離開關,不需要另設隔離開關。不可采用分斷時無明顯可見分斷點的斷路器兼作隔離開關。

4.2.3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力裝置的電測量儀表裝置設計規(guī)范》GB/T50063和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16規(guī)定,其中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嚴禁開路是為了防止運行時二次回路開路高壓引起的觸電危險。

4.2.4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 規(guī)定,適應配電系統(tǒng)分支電源隔離、控制和短路、過載保護,以及操作、維修安全;方便的需要,包含在分配電箱中不要求設置剩余電流保護電器。

4.2.5~4.2.7這 3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通用用電設備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5 及《剩余電流保護器安裝和運行》GBl3955 要求,適應用電設備電源隔離和短路、過載、剩余電流保護需要。其中,用作隔離開關的隔離電器系指能同時斷開電源所有極的、且分斷時具有明顯可見分斷點的刀形開關、刀熔開關、斷路器等電器,采用刀熔開關、分斷時具有可見分斷點的斷路器等兼有過流保護功能的電器時,熔斷器、斷路器等過流保護電器可不再單獨重復設置。

4.2.8條是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用電安全導則》GB/T13869,適應施工現(xiàn)場露天作業(yè)條件的規(guī)定。嚴禁電源進線采用插頭和插座做活動連接主要是防止插頭被觸碰帶電脫落時造成意外短路和人體直接接觸觸電危害。本條原為強制性條文,由于長期以來施工現(xiàn)場能遵照執(zhí)行,故調整為一般性條文;本條中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術語調整為現(xiàn)行國家標準的術語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

4.3配電裝置的使用

4.3.1本條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對配電箱、開關箱名稱、用途、分路做出標記,主要是為了防止誤操作。

4.3.2 ~4.3.4這 3條是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用電安全導則》GB/T13869,考慮到施工現(xiàn)場實際環(huán)境條件,為保障配電箱、開關箱安全運行和維修安全所作的規(guī)定。其中,定期檢查、維修周期不宜超過一個月。其中4.3.4條原為強制性條文,由于長期以來施工現(xiàn)場能遵照執(zhí)行,故調整為一般性條文。

4.3.5本條符合電力系統(tǒng)通用停、送電安全操作規(guī)則,保障正常情況下總配電箱、分配箱始終處于空載操作狀態(tài)。

4.3.6本條是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用電安全導則》GB/T13869 和《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結合施工現(xiàn)場實際情況的規(guī)定。其中包含午休、下班或局部停工 1 小時以上時要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以防止設備被誤啟動。

4.3.7本條是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 對用電作業(yè)人員知識、技能的要求,結合施工現(xiàn)場實際情況的規(guī)定。

4.3.8、4.3.9這 2條是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用電安全導則》GB/T13869,為保障配電箱、開關箱安全可靠的運行,以及保障系統(tǒng)三級配電制和開關箱“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不被破壞而作的規(guī)定。

4.3.10、4.3.11這2條是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用電安全導則》GB/T13869 和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DL 5009.2,為保障配電箱、開關箱正常電器功能配置和保護配電箱、開關箱進、出線及其接頭不被破壞的做出規(guī)定。

5 配電室及自備電源

5.1 配電室

5.1.1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 的規(guī)定。

5.1.2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10kV 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guī)范》GB 50053 的規(guī)定。

5.1.3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10kV 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guī)范》GB 50053 對配電室建筑的要求。

5.1.4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10kV 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guī)范》GB 50053 和《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 的規(guī)定。

5.1.5本條是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力裝置的電測量儀表裝置設計規(guī)范》GB/T50063 的規(guī)定。

5.1.6本條是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結合施工現(xiàn)場對電源線路實施可靠控制和保護,以及設置剩余電流保護系統(tǒng)之規(guī)定。本條強制性條文由于長期以來施工現(xiàn)場能遵照執(zhí)行,故調整為一般性條文;剩余電流保護器術語調整為現(xiàn)行國家標準的術語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

5.1.7 ~5.1.9這 3條是為保障施工現(xiàn)場用電工程使用、停電維修,以及停、送電操作過程安全、可靠而作的技術性管理規(guī)定。5.1.8條強制性條文由于長期以來施工現(xiàn)場能遵照執(zhí)行,故調整為一般性條文。

5.2 230V/400V自備發(fā)電機組

5.2.1 ~5.2.3這 3條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16的規(guī)定。

5.2.4本條規(guī)定與第3.2.1條相適應。

5.2.5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力裝置的電測量儀表裝置設計規(guī)范》GB/T50063的規(guī)定。

5.2.6本條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16的一般要求,補充強調適應施工用電工程電源隔離和短路、過載、剩余電流保護的需要。

5.2.7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關于并列發(fā)電機設置同期裝置和發(fā)電機并列運行條件的要求。

6 配電線路

6.1 架空線路

6.1.1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50173-2014:3.4.5 架空絕緣線表面應平整光滑、色澤均勻、無爆皮、無氣泡;端部應密封,并應無導體腐蝕、進水現(xiàn)象;絕緣層表面應有廠名、生產日期、型號、計米等清晰的標識。結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的情況,故強調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導線或電纜。

6.1.2 本條結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的情況,強調架空線路應選用專用電桿,主要是基于保證配電線路用電安全考慮。

6.1.3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50054-2011:3.2.2 選擇導體截面,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按敷設方式及環(huán)境條件確定的導體載流量,不應小于計算電流;

2 導體應滿足線路保護的要求;

3 導體應滿足動穩(wěn)定與熱穩(wěn)定的要求;

4 線路電壓損失應滿足用電設備正常工作及啟動時端電壓的要求;

5 導體最小截面應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固定敷設的導體最小截面,應根據(jù)敷設方式、絕緣子支持點間距和導體材料按表3.2.2 的規(guī)定確定。

表3.2.2 固定敷設的導體最小截面

敷設方式

絕緣子支持點間距(m)

導體最小截面(mm2)

銅導體

鋁導體

裸導體敷設在絕緣子上

10

16

絕緣導體敷設在絕緣子上

≤2

1.55

10

>2,且≤6

2.5

10

>6,且≤16

4

10

>16,且≤25

6

10

絕緣導體穿導管敷設或在槽盒中敷設

1.5

10

6 用于負荷長期穩(wěn)定的電纜,經(jīng)技術經(jīng)濟比較確認合理時,可按經(jīng)濟電流密度選擇導體截面,且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guī)范》GB50217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施工現(xiàn)場用電工程的特點,對架空線路導線截面選擇條件和截面最小限值做出了規(guī)定。

6.1.4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10kV及以下架空配電線路設計技術規(guī)程》DL/T5220-2005:7.0.9 導線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不同金屬、不同規(guī)格、不同絞向的導線,嚴禁在檔距內連接;

2 在一個檔距內,每根導線不應超過一個連接頭;

3 檔距內接頭距導線的固定點的距離,不應小于0.5m。結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工程特點,明確規(guī)定了架空線路的檔距長度嚴于《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50194;以及檔距內導線的接頭數(shù)量,目的是防止斷線和斷線引起的電桿傾倒、斷線落地,以及電接觸不良影響供電安全可靠性。

6.1.5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2014:7.2.5 架空線路導線相序排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1kV~10kV線路:面向負荷從左側起,導線排列相序應為L1、L2、L3;

2 1kV以下線路:面向負荷從左側起,導線排列相序應為L1、N、L2、L3、PE;

3 電桿上的中性導體(N)應靠近電桿。若導線垂直排列時,中性導體(N)應在下方。中性導體(N)的位置不應高于同一回路的相導體。在同一地區(qū)內,中性導體(N)的排列應統(tǒng)一。

6.1.6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50194-2014:7.2.3 施工現(xiàn)場架空線路的檔距不宜大于40m,空曠區(qū)域可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適當加大檔距,但最大不應大于50m。結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工程的環(huán)境和氣候的特點,故架空線路的檔距小于《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50194的規(guī)定。

6.1.7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guī)范》GB50061-2010:6.0.11 3kV~10kV架空電力線路的引下線與3kV以下線路導線之間的距離不宜小于0.2m。10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的過引線、引下線與鄰相導線之間的最小間隙應符合表6.0.11的規(guī)定。采用絕緣導線的架空電力線路,其最小間隙可結合地區(qū)運行經(jīng)驗確定。

表6.0.11  過引線、引下線與鄰相導線之間的最小間隙

線路電壓

最小間隙(m)

3kV~10kV

0.30

3kV以上

0.15

結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的特點,本條明確規(guī)定了架空線路的導線間距離以及靠近電桿的兩導線間距要求。

6.1.8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guī)范》GB50061-2010:7.0.4 采用絕緣導線的多回路桿塔,橫擔間最小垂直距離,可結合地區(qū)運行經(jīng)驗確定。10kV及以下多回路桿塔和不同電壓等級同桿架設的桿塔,橫擔間最小垂直距離應符合表7.0.4的規(guī)定。

表7.0.4  橫擔間最小垂直距離(m)

組合方式

直線桿

轉角或分支桿

3kV~10kV與3kV~10kV

0.8

0.45/0.6

3kV~10kV與3kV以下

1.2

1.0

3kV以下與3kV以下

0.6

0.3

注:表中0.45/0.6系指距上面的橫擔0.45m,距下面的橫擔0.6m。

結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工程的特點,本條明確規(guī)定了架空線路橫擔材質和尺寸限值。

6.1.9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guī)范》GB50061-2010:12.0.7 導線與地面的最小距離,在最大計算弧垂情況下,應符合表12.0.7的規(guī)定。

表12.0.7  導線與地面的最小距離(m)

線路經(jīng)過區(qū)域

最小距離

線路電壓

3kV以下

3kV~10kV

35kV~66kV

人口密集地區(qū)

6.0

6.5

7.0

人口稀少地區(qū)

5.0

5.5

6.0

交通困難地區(qū)

4.0

4.5

5.0

并結合施工現(xiàn)場環(huán)境的特點,對架空線路與鄰近線路或固定物的距離進行了規(guī)定。

6.1.10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架空絕緣配電線路施工及驗收規(guī)程》DL/T602-1996:3.5.2 安裝鋼筋混凝土電桿前應進行外觀檢查,且符合下列要求:a) 表面光潔平整,壁厚均勻,無偏心,露筋、跑漿、蜂窩等現(xiàn)象;b) 預應力混凝土電桿及構件不得有縱向、橫向裂紋;c) 普通鋼筋混凝土電桿及細長預制構件不得有縱向裂紋,橫向裂紋寬度不應超過0.1mm,長度不超過1/3周長;d) 桿身彎曲不超過2/1000。本條明確規(guī)定了架空線路鋼筋混凝土電桿或木電桿的質量要求。

6.1.11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架空絕緣配電線路施工及驗收規(guī)程》DL/T602-1996:4.6 電桿組立后,回填土時應將土塊打碎,每回填500mm應夯實一次。4.7 回填土后的電桿坑應有防沉土臺,其埋設高度應超過地面300mm,瀝青路面或砌有水泥花磚的路面不留防沉土臺。

6.1.12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10kV及以下架空配電線路設計技術規(guī)程》DL/T5220-2005:8.8 轉角桿的橫擔,應根據(jù)受力情況確定。一般情況下,15°以下轉角桿,可采用單橫擔;15°~45°轉角桿,宜采用雙橫擔;45°以上轉角桿,宜采用十字橫擔。轉角桿宜可不用橫擔,導線垂直單列式。

6.1.13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guī)范》GB50061-2010:6.0.5 6kV和10kV架空電力線路的直線桿塔宜采用針式絕緣子或瓷橫擔絕緣子;耐張桿塔宜采用懸式絕緣子串或蝶式絕緣子和懸式絕緣子組成的絕緣子串。6.0.6 3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的直線桿塔宜采用針式絕緣子或瓷橫擔絕緣子;耐張桿塔宜采用蝶式絕緣子。

6.1.14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2014:7.2.4 拉線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 拉線應采用鍍鋅鋼絞線,最小規(guī)格不應小于35mm2;2 拉線坑的深度不應小于1.2m,拉線坑的拉線側應有斜坡;3 拉線應根據(jù)電桿的受力情況裝設,拉線與電桿的夾角不宜小于45°,當受到地形限制時不得小于30°;4 拉線從導線之間穿過時應裝設拉線絕緣子,在拉線斷開時,絕緣子對地距離不得小于2.5m。

6.1.15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10kV及以下架空配電線路設計技術規(guī)程》DL/T5220-2005:10.0.10 拉線應根據(jù)電桿的受力情況裝設。拉線與電桿的夾角宜采用45°。當受地形限制可適當減小,且不應小于30°。10.0.17 電桿埋設深度應計算確定。單回路的配電線路電桿埋設深度宜采用表10.0.17所列數(shù)值。10.0.20 采用巖石制做的底盤、卡盤、拉線盤應選擇結構完整、質地堅硬的石料(如花崗巖等),且應進行試驗和鑒定。

表10.0.17  單回路電桿埋設深度(m)

桿長

8.0

9.0

10.

11.0

12.0

13.0

15.0

埋深

1.5

1.6

1.7

1.8

1.9

2.0

2.3

施工現(xiàn)場因地形環(huán)境等因素限制不能裝設拉線時,本條對撐桿代替拉線施工提出了具體規(guī)定。

6.1.16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架空絕緣配電線路施工及驗收規(guī)程》DL/T602-1996:10.1.3 絕緣接戶線的截面不應小于下列數(shù)值:10.1.3.1 中壓:a) 銅芯線,25mm2;b) 鋁及鋁合金芯線,35mm2。10.1.3.2 低壓:a) 銅芯線,10mm2;b) 鋁及鋁合金芯線,16mm2?,F(xiàn)行行業(yè)標準《架空絕緣配電線路施工及驗收規(guī)程》DL/T602-1996:10.2.2 絕緣接戶線受電端的對地面距離,不應小于下列數(shù)值:a) 中壓,4m;b) 低壓,2.5m?,F(xiàn)行行業(yè)標準《架空絕緣配電線路施工及驗收規(guī)程》DL/T602-1996:10.2.6 低壓絕緣接戶線與弱電線路的交叉距離,不應小于下列數(shù)值:a) 低壓接戶線在弱電線路的上方,0.6m;b) 低壓接戶線在弱電線路的下方,0.3m。如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應采取隔離措施。

基于到施工現(xiàn)場強電、弱電線路同一電桿架設的實際情況,補充規(guī)定了架空接戶線與弱電線路交叉敷設的間距。

6.1.17、6.1.18這2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規(guī)定,并對被保護配電線路略增加安全裕度?!兜蛪号潆娫O計規(guī)范》GB50054-2011:6.1.1 配電線路應裝設短路保護和過負荷保護。6.2.4 當短路保護電器為斷路器時,被保護線路末端的短路電流不應小于斷路器瞬時或短延時過電流脫扣器整定電流的1.3倍。6.3.3 過負荷保護電器的動作特性,應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式中:IB——回路計算電流(A);

 In——熔斷器熔體額定電流或斷路器額定電流或整定電流(A);

      IZ——導體允許持續(xù)載流量(A);

      I2——保證保護電器可靠動作的電流(A)。當保護電器為斷路器時,I2為約定時間內的約定動作電流;當為熔斷器時,I2為約定時間內的約定熔斷電流。

6.2 電纜線路

6.2.1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絕緣電纜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5023.1-2008:4.1.1 電纜的絕緣線芯應用著色絕緣或其他合適的方法識別,除用黃/綠組合色識別的絕緣線芯外,電纜的每一絕緣線芯應只用一種顏色。任一多芯電纜不應使用不是組合色用的綠色和黃色?!额~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纜第1部分:一般要求》GB 5013.1-2008:4.1.1 一般要求電纜絕緣線芯應采用著色絕緣或其他合適的方法識別。除黃/綠組合色外,電纜的每一線芯應只用一種顏色。任何多芯電纜不應使用紅色、灰色、白色以及不是組合色用的綠色和黃色?!督ㄖ姎夤こ淌┕べ|量驗收規(guī)范》GB50303-2015。

6.2.3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03-2015:13.1.3 當電纜敷設存在可能受到機械外力損傷、振動、浸水及腐蝕性或污染物質等損害時,應采取防護措施。13.2.4 電纜的首端、末端和分支處應設標識牌,直埋電纜應設標示樁。

6.2.4 本條基于電纜線路敷設方式、環(huán)境條件考慮,埋地敷設宜考慮選用鎧裝電纜,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50054-2011:7.6.4 電纜不應在有易燃、易爆及可燃的氣體管道或液體管道的隧道或溝道內敷設。當受條件限制需要在這類隧道或溝道內敷設電纜時,應采取防爆、防火的措施。

6.2.5 本條基于電纜散熱和回收等因素的考慮,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guī)范》GB50217-2018:5.3.2 電纜直埋敷設方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 電纜應敷設于壕溝里,并應沿電纜全長的上、下緊鄰側鋪以厚度不小于100mm的軟土或砂層。

6.2.6 本條基于埋地電纜其敷設場所安全性考慮,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50054-2011:7.6.38 電纜通過下列地段應穿管保護,穿管內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

1 電纜通過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基礎、散水坡、樓板和穿過墻體等處;

2 電纜通過鐵路、道路處和可能受到機械損傷的地段;

3 電纜引出地面2m至地下200mm處的部分;

4 電纜可能受到機械損傷的地方。

6.2.7 本條基于埋地電纜避免影響附近外電電纜及管溝考慮,而提出間距的要求。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T16-2008:8.7.2 電纜埋地敷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6 埋地敷設的電纜嚴禁平行敷設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下方。電纜與電纜及各種設施平行或交叉的凈距離,不應小于表8.7.2的規(guī)定。

表8.7.2 電纜與電纜或其他設施相互間容許最小凈距(m)

項目

敷設條件

平行

交叉

建筑物、構筑物基礎

電桿

喬木

灌木叢

0.5

0.6

1.0

0.5

-

-

-

10kV及以下電力電纜之間,以及與控制電纜之間

不同部門使用的電纜

熱力管溝

上、下水管道

油管及可燃氣體管道

公路

排水明溝

0.1

0.5(0.1)

2.0(0.1)

0.5

1.0

1.5(與路邊)

1.0(與溝邊)

0.5(0.25)

0.5(0.25)

0.5(0.25)

0.5(0.25)

0.5(0.25)

1.0(與路面)

0.5(與溝底)

注:1 表中所列凈距,應自各種設施(包括防護外層)的外緣算起;2 路燈電纜與道路灌木叢平行距離不限;3 表中括號內數(shù)字是指局部地段電纜穿導管、加隔板保護或加隔熱層保護后允許的最小凈距。

6.2.10 本條基于建筑物的主體結構施工和裝飾裝修施工階段的特點,主體結構施工應利用建工程的豎井、垂直孔洞等位置垂直敷設電纜或絕緣導線,建工程的墻體、梁柱等位置水平敷設電纜或絕緣導線,無論垂直敷設電纜或絕緣導線還是水平敷設電纜或絕緣導線,均應利用絕緣子、支吊架固定牢固。裝飾裝修施工或其他特殊階段應結合工程的特點對臨時用電施工方案進行補充和完善,使之更具有針對性和指導性。

6.3 室內配線

6.3.1 本條所指的“室內”是指施工現(xiàn)場所有的辦公、生產和生活區(qū)域的臨時構筑物,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T16-2008:7.4.1 低壓配電導體選擇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2 導體的絕緣類型應按敷設方式及環(huán)境條件選擇,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在一般工程中,在室內正常條件下,可選用聚氯乙烯絕緣聚氯乙烯護套的電纜或聚氯乙烯絕緣電線;有條件時,可選用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電力電纜和電線;2)消防設備供電線路的選用,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13.10節(jié)的規(guī)定;3)對一類高層建筑以及重要的公共場所等防火要求高的建筑物,應采用阻燃低煙無鹵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電力電纜、電線或無煙無鹵電力電纜、電線。3 絕緣導體應符合工作電壓的要求,室內敷設塑料絕緣電線不應低于0.45/0.75kV,電力電纜不應低于0.6/1kV。

6.3.3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03-2015:15.1.3 塑料護套線在室內沿建筑物表面水平敷設高度距地面不應小于2.5m,垂直敷設時距地面高度1.8m以下的部分應采取保護措施。

6.3.5 本條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T16-2008:7.4.2 低壓配電導體截面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4)導體最小截面應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配電線路每一相導體截面不應小于表7.4.2的規(guī)定。

表7.4.2 導體最小允許截面

布線系統(tǒng)形式

線路用途

導體最小截面(mm2)

固定敷設的電纜和絕緣電線

電力和照明線路

1.5

2.5

信號和控制線路

0.5

-

固定敷設的裸導體

電力(供電)線路

10

16

信號和控制線路

4

-

絕緣電線和電纜的柔性連接

任何用途

0.75

-

特殊用途和低壓電路

0.75

-

6.3.7 鋼索配線是將電纜用掛鉤固定在鋼索上,以解決超高層、大跨度工程架空線路超重難以敷設的問題,鋼索截面的選擇應根據(jù)線纜的跨度、載荷和機械強度等因素進行計算確定。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03-2015:16.1.2 鋼索與終端拉環(huán)套接應采用心形環(huán),固定鋼索的線卡不應少于2個,鋼索端頭應用鍍鋅鐵線綁扎緊密,且應與保護導體可靠連接。16.1.4 當鋼索長度小于或等于50m時,應在鋼索一端裝設索具螺旋扣緊固;當鋼索長度大于50m時,應在鋼索兩端裝設索具螺旋扣緊固。

6.3.8 本條第1款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50054-2011:7.3.4 鋼索布線所采用的鋼索的截面積,應根據(jù)跨距、荷重和機械強度等因素確定,且不宜小于10mm2。鋼索固定件應鍍鋅或涂防腐漆。鋼索除兩端拉緊外,跨距大的應在中間增加支持點,其間距不宜大于12m。第2款要求室內鋼索配線距地面小于2.5m時應做接地保護,防止因漏電發(fā)生觸電事故的發(fā)生。第3款、第4款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50054-2011:7.3.3 鋼索布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 屋內的鋼索布線,采用絕緣導線明敷時,應采用瓷夾、塑料夾、鼓形絕緣子或針式絕緣子固定;采用護套絕緣導線、電纜、金屬導管及金屬槽盒或塑料導管及塑料槽盒布線時,可將其直接固定于鋼索上;2 屋外的鋼索布線,采用絕緣導線明敷時,應采用鼓形絕緣子、針式或蝶式絕緣子固定;采用電纜、金屬導管及金屬槽盒布線時,可將其直接固定于鋼索上。

7 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

7.1 一般規(guī)定

7.1.1 本條是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用電安全導則》GB/T13869,對施工現(xiàn)場露天作業(yè)條件下的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作出的共性安全技術規(guī)定。

7.1.2本條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綜合兼顧高大機械設備接零保護、防雷接地保護和PK線重復接地需要,作出設置綜合接地的規(guī)定。

7.1.3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一般要求》GB 3883.1(即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IEC 745—1)關于Ⅱ、Ⅲ類工具防觸電保護主要依靠雙重絕緣(加強絕緣)和安全特低電壓(SELV)供電的規(guī)定。

7.1.4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guī)范》GB 50217規(guī)定,適應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要求。三相用電設備中配置有單相用電器具,如指示燈即為單相用電器具。

7.1.5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通用用電設備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5規(guī)定。

7.2 起重機械

7.2.2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起重機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256、《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 5144和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DL5009規(guī)定。

7.2.4本條是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作出的規(guī)定。

7.2.5~7.2.6這2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 5144規(guī)定。其中在防電磁波感應方面的絕緣和接地措施主要是防人體觸電。

7.2.7~7.2.10外用電梯的安全運行,在電氣方面主要依賴于完善的電氣控制技術和機、電連鎖裝置,諸條文對此作出了相關規(guī)定。

7.3 樁工機械

7.3.1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4208規(guī)定,IP68級防護為最高級防止固體異物進入(塵密)和防止進水(連續(xù)浸水)造成有害影響的防護,可適應潛水式鉆孔機電機工作條件。

7.3.2 本條規(guī)定是指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即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IEC245—1:1994)《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纜第一部分:一般要求》GB 5013.1附錄C選電纜型號,以適應潛水電機工作環(huán)境條件。

7.3.3 本條規(guī)定適應潛水式鉆孔機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對剩余電流保護的要求。

7.4 夯土機械

7.4.1 本條規(guī)定適應夯土機械可能工作于潮濕環(huán)境條件。

7.4.2 本條是適應夯土機械強烈振動工作狀態(tài),提高PE線與夯土機械金屬外殼電氣連接可靠性的規(guī)定。

7.4.3 同第7.3.2條條文說明。

7.4.4、7.4.5 夯土機械工作狀態(tài)振動強烈,且電纜隨之移動,易于發(fā)生漏電和砸傷、扭斷電纜事故,本條規(guī)定目的是強化操作者的絕緣隔離和操作規(guī)則,防止意外觸電。其中,電纜長度不應大于50m的規(guī)定是指對夯土機械在其開關箱周圍作業(yè)時,場地大小的限制。

7.5 焊接機械

7.5.1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和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DL 5009.2規(guī)定,考慮到電焊火花可能點燃易燃、易爆物引發(fā)火災,本規(guī)定包含清除焊接現(xiàn)場周圍,易燃、易爆物的要求。

7.5.2~7.5.5 這4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通用用電設備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5和《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的規(guī)定。其中,交流電焊機械除應在開關箱內裝設一次側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以外,還應在二次側裝設觸電保護器,是為了防止電焊機二次空載電壓可能對人體構成的觸電傷害。當前施工現(xiàn)場普遍使用JZ型弧焊機觸電保護器,它可以兼做一次側和二次側的觸電保護。

7.5 手持式電動工具

7.6.1~7.6.4 這4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即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IEC 745—1)《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一般要求》GB 3883.1及現(xiàn)行國家標準《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GB 3787和《用電安全導則》GB/T 13869的相關規(guī)定。狹窄場所是指鍋爐、金屬容器、地溝、管道內等場所。

I類工具的防觸電保護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還包括一個保護接零或接地措施,使外露可導電部分在基本絕緣損壞時不能變成帶電體。Ⅱ類工具的防觸電保護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還包括附加的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不提供保護接零或接地或不依賴設備條件,外殼具有“回”標識。Ⅱ類工具又分為絕緣材料外殼Ⅱ類工具和金屬材料外殼Ⅱ類工具二種。Ⅲ類工具的防觸電保護依靠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工具中不產生高于安全特低電壓的電壓。

7.7 其他電動建筑機械

7.7.1 本條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 33的規(guī)定,并適應所列各電動機械在其相應工作環(huán)境下對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設置的要求。

7.7.2 本條是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纜第1部分:一般要求》GB 5013.1(即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IEC 245—1:1994)規(guī)定,使所采用的電纜性能符合各電動機械工作環(huán)境條件的要求。

7.7.3本條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 JGJ 33的要求。

8外電線路及電氣設備防護

8.1 外電線路防護

8.1.1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擊防護裝置和設備的通用部分》GB/T17045-2008:第5.1條基本防護措施、第8.3條隔離電器的有關規(guī)定,對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可能發(fā)生直接觸電的隔離防護進行了規(guī)定。

8.1.2 本條規(guī)定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電氣裝置第4-41部分:安全防護電擊防護》GB16895.21、《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guī)范》GB50061-2010:第12章桿塔定位、對地距離和交叉跨越,以及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DL409-1991:第八章第二節(jié)一般技術措施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施工現(xiàn)場在施工程搭設外電防護架及作業(yè)人員等因素,為防止人體直接或通過金屬器材間接接觸或接近外電架空線路,規(guī)定最小安全操作距離。本條規(guī)定較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線路部分)》的要求高,一方面為了保障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另一方面,當不滿足本規(guī)范要求時,為搭設防護設施提供空間。

8.1.3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guī)范》GB50061-2010:12.0.7 導線與地面的最小距離,在最大計算弧垂情況下,應符合表12.0.7的規(guī)定。

表12.0.7  導線與地面的最小距離(m)

線路經(jīng)過區(qū)域

最小距離

線路電壓

3kV以下

3kV~10kV

35kV~66kV

人口密集地區(qū)

6.0

6.5

7.0

人口稀少地區(qū)

5.0

5.5

6.0

交通困難地區(qū)

4.0

4.5

5.0

本條規(guī)定高于現(xiàn)行國家標準《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guī)范》GB50061的有關規(guī)定,主要是基于有些工程施工場地狹窄,以及運輸車輛現(xiàn)場裝卸材料等因素,制定出防止人體直接或間接接近外電架空線路的最小安全距離規(guī)定。

8.1.4 本條是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5144-2006:10.4 有架空輸電線的場合,塔機的任何部位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表3的規(guī)定。

如因條件限制不能保證表3中的安全距離,應與有關部門協(xié)商,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后方可架設。

表3

安全距離/m

電壓/kV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同時考慮到大風環(huán)境下,起重機械(塔吊)起重臂吊裝起重物出現(xiàn)變幅,為防止起重機械(塔吊)鋼絲繩吊具及其起重物接近外電架空線路和起重落物砸毀外電架空線路而進行規(guī)定。

8.1.6 本條防護設施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物的電氣裝置電擊防護》GB 14821.1以及等效采用的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建筑物的電氣裝置安全防護電擊防護》IEC 364-4-41(1992)直接接觸防護措施中用遮欄、外護物防護和用阻擋物防護的規(guī)定。防護設施宜采用木、竹或其他絕緣材料搭設,不宜采用鋼管等金屬材料搭設。防護設施的警告標識必須晝、夜均醒目可見。防護設施與外電線路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為按照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架空電力線路部分)》DL 5009.2關于高處作業(yè)與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所作的規(guī)定。防護設施堅固、穩(wěn)定是指所架設的防護設施能承受施工過程中人體、工具、器材落物的意外撞擊,而保持其防護功能。IP31級的規(guī)定是指防護設施的縫隙,能防止Φ2.5mm固體顆粒物穿越。

8.1.7 本條指明達不到第8.1.6條防護要求時的進一步措施,強調在無任何措施的情況下不允許強行施工。

8.2 電氣設備防護

8.2.1 本條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GB50058-2014:5.1.1 爆炸性環(huán)境的電力裝置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爆炸性環(huán)境的電力裝置設計宜將設備和線路,特別是正常運行時能發(fā)生火花的設備布置在爆炸性環(huán)境以外。當需設在爆炸性環(huán)境內時,應布置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地點;

2 在滿足工藝生產及安全的前提下,應減少防爆電氣設備的數(shù)量;

3 爆炸性環(huán)境內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周圍環(huán)境內化學、機械、熱、霉菌以及風沙等不同環(huán)境條件對電氣設備的要求;

4 在爆炸性粉塵環(huán)境內,不宜采用攜帶式電氣設備;

5 爆炸性粉塵環(huán)境內的事故排風用電動機應在生產發(fā)生事故的情況下,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設置事故啟動按鈕等控制設備;

6 在爆炸性粉塵環(huán)境內,應盡量減少插座和局部照明燈具的數(shù)量。如需采用時,插座宜布置在爆炸性粉塵不易積聚的地點,局部照明燈宜布置在事故時氣流不易沖擊的位置。粉塵環(huán)境中安裝的插座開口的一面應朝下,且與垂直面的角度不應大于60°;

7 爆炸性環(huán)境內設置的防爆電氣設備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爆炸性環(huán)境第1部分:設備通用要求》GB 3836.1的有關規(guī)定。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50257-2014:4.1.1 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第15部分: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GB3836.15和《可燃性粉塵環(huán)境用電器設備》GB12476的有關規(guī)定。4.1.2 防爆電氣設備宜安裝在金屬制作的支架上,支架應牢固,有振動的電氣設備的固定螺栓應有防松裝置。4.1.3 防爆電氣設備接線盒內部接線緊固后,裸露帶電部分之間及與金屬外殼之間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不應小于本規(guī)范附錄A的規(guī)定。4.1.4 防爆電氣設備的進線口與電纜、導線引入連接后,應保持電纜引入裝置的完整性和彈性密封圈的密封性,并應將壓緊元件用工具擰緊,且進線口應保持密封。多余的進線口其彈性密封圈和金屬墊片、封堵件等應齊全,且安裝緊固,密封良好。4.2.2 本條是針對施工現(xiàn)場電氣設備露天設置及各工種交叉作業(yè)實際,為防止電氣設備因機械損傷而引發(fā)電氣事故所作的規(guī)定。

對易燃易爆物的防護,所規(guī)定的防護處置和防護等級是指電氣設備的防護結構和措施與危險類別和區(qū)域范圍相適應;對污源及腐蝕介質的防護,所規(guī)定的防護處置和防護等級是指在原已存在污源和腐蝕介質的環(huán)境中,電氣設備應具備與環(huán)境條件相適應的防護結構或措施。

8.2.2 本條是針對施工現(xiàn)場電氣設備露天設置及各工種交叉作業(yè)實際,為防止電氣設備因機械損傷而引發(fā)電氣事故所作的規(guī)定。

施工現(xiàn)場配電箱防護棚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防護棚宜選用方鋼制作,立桿不小于30mm×30mm、壁厚不小于2.5mm;欄桿不小于25mm×25mm、壁厚不小于2mm,欄桿間距不大于120mm,欄桿涂刷紅白相間警示色;

2 防護棚正面設柵欄門,門向外開啟,并上鎖。防護棚正面懸掛操作規(guī)章制度牌、且負責人姓名、聯(lián)系電話,安全警示標識等齊全;以上2條是從節(jié)約資源角度,建議采用方鋼加工制作施工現(xiàn)場配電箱防護棚,對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標準化管理。

3 總配電箱防護棚高為2.8m、寬為1.5m~2m,分配電箱防護欄高為2.2m、寬為2m;依據(jù)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16-2008:4.6.2 配電裝置室內各種通道的凈寬不應小于表4.6.2的規(guī)定。

表4.6.2  配電裝置室內各種通道的最小凈寬(m)

開關柜布置方式

柜后維護通道

柜前操作通道

固定式

手車式

單排布置

0.8

1.5

單車長度+1.2

雙排面對面布置

0.8

2.0

雙車長度+0.9

雙排背對背布置

1.0

1.5

單車長度+1.2

注:1 固定式開關柜為靠墻布置時,柜后與墻凈距應大于0.05m,側面與墻凈距應大于0.2m;2 通道寬度在建筑物的墻面遇有柱類局部凸出時,凸出部位的通道寬度可減少0.2m。

4 防護棚上部應配置防護板,其排水坡度不小于5%,防護板與防護欄頂部間距為300mm,應起到防雨、防砸等作用;

5 防護棚應設置混凝土擋水臺,距地面高度不低于300mm,其表面應抹平、陰陽角順直,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防護欄應接地可靠;本條嚴于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50054-2011:4.2.1 落地式配電箱的底部應抬高,高出地面的高度室內不應低于50mm,室外不應低于200mm;其底座周圍應采取封閉措施,并應能防止鼠、蛇類等小動物進入箱內。

6 防護棚內應配置砂箱及消防器材。

9 照明

9.1 一般規(guī)定

9.1.1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 規(guī)定,并適合于施工現(xiàn)場照明設置的需要。

9.1.2本條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 規(guī)定,所選燈具適應施工中可靠性高,不需經(jīng)常開閉以及節(jié)能的要求。

9.1.3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 和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45規(guī)定。

9.1.4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用電安全導則》GB/T 13869中對一般電氣裝置使用前確認其完好性的要求。

9.1.5本條規(guī)定的單項照明用電方案可按本章要求并結合現(xiàn)場實際編寫。

9.2 照明供電

9.2.1本條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 的相關規(guī)定,對照施工現(xiàn)場各種照明場所環(huán)境條件特點,對各分類場所照明供電電壓分別作出限制性規(guī)定。

9.2.2本條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考慮到現(xiàn)場行燈作為局部照明的移動性和裸露性,為防止由于燈具缺陷而造成意外觸電、電火等事故,而對其供電電壓和燈具結構作出限制性規(guī)定。安全特低電壓是指用安全隔離變壓器與電力電源隔離的電路中,導體之間或任一導體與地之間交流有效值不超過50V或直流脈動值不超過50V的電壓。直流脈動值50V是暫定的。有特殊要求時,尤其是當允許直接與帶電部分接觸時,可以規(guī)定低于交流有效值50V或直流脈動值50V的最高電壓限值。無論是滿載還是空載此電壓限值均不應超過。生活區(qū)宜采用低壓照明降低觸電風險。

9.2.3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 規(guī)定。

9.2.4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關于行燈變壓器的規(guī)定,同時強調禁止使用自耦變壓器,因其一次繞組與二次繞組之間有電氣聯(lián)系,加之二次側電壓可調,容易使二次側電壓不穩(wěn),并且會因繞組故障將一次側較高電壓導人二次側而燒毀燈具和引起觸電。

9.2.5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 的規(guī)定。照明變壓器二次回路不應接地。安全隔離變壓器應放置在專用雙面配電箱內;正面控制一次側電源,應具有未級配電箱的功能;背面二次側保護電器應具有短路、過負荷的保護功能。

9.2.6 本條是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用電安全導則》GB/T 13869 和《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50194而綜合作出的規(guī)定。其中變壓器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宜超過3m,主要是使其與開關箱靠近,便于操作和控制,工作電流不宜超過16A參考GB50034 7.2.4中的規(guī)定。

9.2.7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 《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50054和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T 16有關規(guī)定。

9.3 照明裝置

9.3.1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用電安全導則》GB/T 13869中規(guī)定的原則,并與本規(guī)范第4章規(guī)定的用電設備接零保護和剩余電流保護要求相適應。

9.3.2 本條關于室內、外燈具的安裝高度和燈具與易燃物之間的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和《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

9.3.3 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 和《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303規(guī)定。

9.3.4 本條是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 GB 50034作出的規(guī)定。由于與熒光燈配套的電磁式鎮(zhèn)流器工作時有熱能散發(fā),本條規(guī)定主要是防止鎮(zhèn)流器發(fā)熱或短路燒毀時可能點燃易燃結構物。

9.3.5. 9.3.6 這2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照明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259規(guī)定。

9.3.7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用電安全導則》GB/T 13869和《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照明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259 的規(guī)定。

9.3.8. 9.3.9這2條是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照明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259,適應施工現(xiàn)場露天照明環(huán)境條件和暫設工程照明安全控制的規(guī)定。

9.3.10本條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和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 DL 5009.2的規(guī)定。

9.3.11本條規(guī)定主要強調對于施工現(xiàn)場有礙外部安全的高大在建工程,建筑機械及開挖溝槽、基坑等,設置夜間警戒照明,而且要求從電源取用上保證警戒照明更加可靠。采用紅色警戒信號燈則是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安全色》GB 2893的規(guī)定。

10 臨時用電工程管理

10.1 臨時用電組織設計

10.1.1 觸電及電氣火災事故的機率與用電設備數(shù)量、種類、分布和計算負荷大小有關,對于用電設備數(shù)量較多(5臺及以上)、用電設備總容量較大(50kW及以上)的施工現(xiàn)場,為規(guī)范臨時用電工程、加強用電管理、實現(xiàn)安全用電,本條依照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實際,按照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所部分)》DL 5009.3,規(guī)定做好用電組織設計,用以指導建造用電工程,保障用電安全可靠。

10.1.2本條確定了臨時用電組織設計的內容,包含應當完成的工作,具有普遍適用性。其中,負荷計算的依據(jù)是用電設備的容量、類別、分組、運行規(guī)律等,可采用需要系數(shù)法;繪制配電裝置布置圖只是針對配電室裝設成列配電柜的規(guī)定,安全用電措施和防火措施均包含技術和管理兩個方面的措施。

10.1.3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是一個單獨的專業(yè)技術文件,為保障其對臨時用電工程和施工現(xiàn)場用電安全的指導作用,其相關圖紙需要單獨繪制,不允許與其他專業(yè)施工組織設計混在一起。

10.1.4、10.1.5為加強管理,明確職責,這2條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用電安全導則》GB/T13869和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所部分)》DL 5009.3,結合施工現(xiàn)場用電實際,規(guī)定用電工程組織設計及其變更的編制、審核、批準程序。其中,臨時用電工程組織設計的相關審核部門是指相關安全、技術、設備、施工、材料、監(jiān)理等部門。其中施工現(xiàn)場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宜由有一定職稱和現(xiàn)場電氣管理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

10.1.6對符合規(guī)定的較小規(guī)模施工現(xiàn)場,可不編制用電工程組織設計,但仍要求編制安全用電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并且與臨時用電工程組織設計一樣,嚴格履行相同的編制、審核、批準程序。

10.2 電工及用電人員

10.2.1 本條對電工和其他用電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做出明確規(guī)定。其中電工經(jīng)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應取得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機構頒發(fā)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電工),并持證上崗。

10.2.2 本條是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用電安全導則》GB/T13869的規(guī)定,禁止非電工人員從事電工作業(yè)。電工作業(yè)時應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遵守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儀器儀表、電工工具,以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并做到1人作業(yè),1人在旁監(jiān)護。

10.2.3 本條中的用電人員是指直接操作用電設備進行施工作業(yè)的人員。電氣設備是指發(fā)電、變電、輸電、配電或用電的任何設施或產品,諸如電機、變壓器、電器、電氣測量儀表、保護電器、布線系統(tǒng)和電氣用具等,也泛指上述設備及其機械連載體或機械結構體,如各種電動機械、電動工具、燈具、電焊機等。其中,電動機、電焊機、燈具、電動機械、電動工具等將電能轉化為其他非電能量的電氣設備又稱為用電設備。

作業(yè)人員在每日作業(yè)前,應檢查開關箱內電氣線路和元器件是否有破損,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合閘。在有電合閘的前提下,按動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試驗按鈕試跳,如正確跳閘,在重新合閘后即可正常作業(yè);如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未動作,應立即通知維護電工進行處理。

10.3臨時用電工程的檢查

10.3.1、10.3.2這2條是關于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檢查制度及其執(zhí)行程序的規(guī)定。其執(zhí)行周期最長可為:施工現(xiàn)場每周一次;基層公司每月一次。

10.4安全技術檔案

10.4.1 本條是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03和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規(guī)定,結合現(xiàn)場實際,對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的內容做出規(guī)定。其中,電器設備的試、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應由設備生產者提供,或由專業(yè)維修者提供。對于列入中國強制性產品目錄的配電箱(柜)、開關插座、電線電纜等產品應提供產品3C認證報告。